入学时间表
准备阶段
2025年4月30日(含)前
2026年学位申请: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登记入口
2025年4月30日(含)前
2026年学位申请: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办理入口
报名阶段
2026待定
家长进入学位申请入口,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入口
2026待定
网上初核: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初核入口
2026待定
现场初核(需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仅含需要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
2026待定
公安、房产、住建、社保、网格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2026待定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8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查询入口
录取阶段
2026待定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2026待定
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2026待定
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截止时间当天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
2026待定
录取的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请家长留意学校的短信或其他形式通知。逾期不注册的,按照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学位。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宝安区小一学位申请,深户与非深户儿童均需提交身份证明(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及学区住房证明(购房、租房或特殊住房)。
非深户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有效的深圳居住证,以及连续满一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1.家长网上报名
2.信息初核
3.部门审核
4.家长核对
5.部门复核
6.学位安排与核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注册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