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核准条件的拟招调员工,以及符合审批条件且其子女符合随迁条件的拟招调员工,在下达计划指标的同时,一并下达子女入户指标。
小孩随迁的原则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且户口与拟招调员工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可随拟招调员工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