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策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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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政策性租赁住房(甲类)应提交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政策性租赁住房(甲类)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无房证明; 有职务、职称者,提供任职文件或职称聘书复印件;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有子女者提供子女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申请政策性租赁住房(乙类)应提交 1、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政策性租赁住房(乙类)申请登记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人才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属暂住户口的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需证明其工作单位为特殊性质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年度重点项目的文件;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菜篮子工程项目的文件;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民政福利企业的认定文件;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用事业企业的认定文件。 注:以上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均提供原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将原件交窗口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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