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申请书》(上网下载或免费领取) 2、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 3、主要负责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如属单位申办的还需提供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4、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6、场地平面图、场地所在位置示意图、现场照片及场地使用证明(租用场地赁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场地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说明: 以上资料除第2项、第3项查验原件,留复印件(规格:A4纸,按名册所列顺序在《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申请书》中张贴装订),其余交原件。
变更机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
(1)向原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理由; (2)职业介绍许可证复印件; (3)如变更机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需附相应资料的原材料和复印件。
变更机构名称
(1)向原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理由; (2)提交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职业介绍许可证复印件。
变更经营地址
(1)向原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理由; (2)新场地的租赁合同原件; (3)新场地的平面示意图、 营业现场照片原件; (4) 场地消防合格证; (5)职业介绍许可证复印件。
变更注册资本
(1)向原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理由; (2)近期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的原件; (3)职业介绍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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