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
在2015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法亮等30位代表、刘绍英等30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六次修改忽视了工薪所得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劳动者,缺少反避税等国际税收内容,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最新消息(2015年11月23日更新):个税改革方案初具雏形 “提高起征点不是改革方向”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1980年9月10日,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80版个人所得税法),我国居民也正式进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代。
1980年9月:个税起征点为800元
1986年9月:本国公民起征点为400元,外籍人士起征点800元
2005年8月 个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
2008年3月 个税起征点调至2000元
2011年6月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
现行税率
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
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