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从2012年秋季学期算起,对象为在深圳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深圳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受委托学校须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各区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已包含深圳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
民办教师长期从教津贴
从2012年秋季学期算起,享受从教津贴对象为正在深圳民办中小学校教学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任教师:(1)在深圳民办中小学连续任教三年以上,其中在现学校连续任教满一个学期以上。(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3)在深圳民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期间已参加社会保险。(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从第四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标准为:满三年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每人每月至1000元止,不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