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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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教育部
  • 学校特性:
    211 国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
    10030
综合满意度: 4.1
环境满意度: 4.0
生活满意度: 3.4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北京外国语大学学校简介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外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后发展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建校始隶属于党中央领导。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归外交部领导,195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80年后直属教育部领导,1994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外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按照时间先后,学校开设语种包括俄语、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日语、阿拉伯语、柬埔寨语、老挝语、僧伽罗语、马来语、瑞典语、葡萄牙语、匈牙利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斯瓦希里语、缅甸语、印尼语、意大利语、克罗地亚语、塞尔维亚语、豪萨语、越南语、泰语、土耳其语、朝鲜语、斯洛伐克语、芬兰语、乌克兰语、荷兰语、挪威语、冰岛语、丹麦语、希腊语、菲律宾语、印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波斯语、斯洛文尼亚语、爱沙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爱尔兰语、马耳他语、孟加拉语、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拉丁语、祖鲁语、吉尔吉斯语、普什图语、梵语、巴利语、阿姆哈拉语、尼泊尔语、索马里语、泰米尔语、土库曼语、加泰罗尼亚语、约鲁巴语、蒙古语、亚美尼亚语、马达加斯加语、格鲁吉亚语、阿塞拜疆语、阿非利卡语、马其顿语、塔吉克语、茨瓦纳语、恩得贝莱语、科摩罗语、克里奥尔语、绍纳语、提格雷尼亚语、白俄罗斯语、毛利语、汤加语、萨摩亚语、库尔德语、比斯拉马语、达里语、德顿语、迪维希语、斐济语、库克群岛毛利语、隆迪语、卢森堡语、卢旺达语、纽埃语、皮金语、切瓦语、塞苏陀语、桑戈语、塔玛齐格特语、爪哇语、旁遮普语。学校秉承延安精神,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目前已开齐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

北外现有33个教学科研单位,近年来,学校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成立国际研究生院,陆续成立许国璋语言高等研究院、王佐良外国文学高等研究院、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比较文明与人文交流高等研究院等众多特色研究机构;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北外学院、国际组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在原亚非学院基础上,扩建为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学校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国家语委科研中心:国家语言能力发展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中东欧研究中心、日本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加拿大研究中心)以及37个教育部备案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国-印尼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法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学校编辑出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国际论坛》《国际汉学》四种CSSCI来源刊物,一种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外语教育研究前沿》,出版《中国俄语教学》《中国应用语言学(英文)》《国际汉语教育》《英语学习》《欧亚人文研究》《德语人文研究》《法语国家与地区研究》《区域与全球发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刊物。学校有全国最大的外语类书籍、音像和电子产品出版基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北外开设本科专业121个,其中44个专业是全国唯一专业点。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11个(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教育学、世界史),专业硕士点8个(金融、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法律、会计、工商管理硕士),涵盖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六大学科门类。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评级为A+,位居全国榜首。2018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发布,学校语言学、现代语言2门学科再次进入全球前100强,居国内同类院校之首。学校本科在校生5600人,研究生(硕士、博士)3100人,留学生1600人。

北外注重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200余人,另有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的外籍教师近200人。学校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百万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四个一批”人才、青年“长江学者”等高水平师资。教师中超过90%拥有海外学习经历。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北外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国际化办学思路,与世界上91个国家和地区的313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语言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匈牙利罗兰大学、波兰雅盖隆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学校承办了23所海外孔子学院,位于亚、欧、美18个国家,居国内高校之首,包括德国纽伦堡-埃尔兰根孔子学院、比利时布鲁塞尔孔子学院、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孔子学院、意大利罗马大学孔子学院、波兰克拉科夫孔子学院、比利时列日孔子学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孔子学院、匈牙利罗兰大学孔子学院、保加利亚索非亚孔子学院、捷克帕拉茨基大学孔子学院、德国慕尼黑孔子学院、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孔子学院、韩国外国语大学孔子学院、西班牙巴塞罗那孔子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语言大学孔子学院、阿联酋扎耶德大学孔子学院、英国伦敦孔子学院、阿尔巴尼亚地拉那大学孔子学院、德国哥廷根大学学术孔子学院、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孔子学院、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孔子学院、法国ESCP欧洲高等商学院商务孔子学院和美国夏威夷玛利诺学校孔子课堂。

北外图书馆馆藏纸质中外文图书近145万余册,中外文电子图书222万余册,中外文报刊1123种,中外文数据库97个,形成了以语言、文学、文化为主要资料的馆藏特色。近年来,随着学科建设的发展,政治、法律、外交、经济、新闻和管理等方面的文献逐渐形成藏书体系。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开放、互联、智能、创新、融合”的信息化构架,开发以多语种网站、数字北外、数据中心软件平台等为代表的多项标志性成果。其中,多语种网站项目于2015年启动,支持50种外国语言。2018年获批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高校。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北京外国语大学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了“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成为培养外交、翻译、教育、经贸、新闻、法律、金融等涉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一批批从北外走出的毕业生,遍布世界各国、全国各地,活跃于各行各业,建功立业、成就卓著,成为精英翘楚、社会栋梁。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的校友中,先后出任驻外大使的就有400多人,出任参赞2000余人,学校因此赢得了“共和国外交官摇篮”的美誉。

当前,北外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传统,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促进学校平稳较快发展,致力于培养国家亟需,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思辨能力和跨文化能力的复合型、复语型、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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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院系设置
北京外国语大学专业介绍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实施综合评价)和本科一批次,考生可同时填报。

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科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四条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文科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届生往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可以转专业,但是具有一定条件,转出院系与接收院系分别有各自的要求,且各院系兼存在差异,原则上转专业学生需进入下一年级学校。具体可到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bfsu.edu.cn/)查看《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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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了对优秀学生进行鼓励,我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多项奖学金,奖学金金额最高达8000元/人,每年获各种奖学金的学生比例约为50%。为了解决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进入我校学习,学校已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详细情况请参考“奖学金、助学金介绍”栏目或登陆北外歆语网http://shiny.bfsu.edu.cn)。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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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饮食服务中心中心下设学生食堂、清真食堂、教工餐厅和西院食堂,承担着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的伙食保障服务。学生食堂地上一、二层餐厅是基本大伙,地下一层和地上三层餐厅是各种风味;清真食堂为尊重少数民族同学的生活习惯,多年来聘请维族、回族担任食堂管理员,重点为少数民族同学提供就餐服务;教工餐厅为学校教职员工提供午餐服务,晚餐对学生开放;西院食堂为教职工和培训生食堂,其中 一层是包间零点餐厅和教工自助餐厅,二层是基本大伙和韩日风味餐厅,北一层是西餐厅。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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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北京外国语大学收费项目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35000元/学年;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北外三年的学费标准是86000元/学年,第三年在基尔大学学费费用按照基尔大学当年相关专业国际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参考费用:每年学费约13000英镑,生活费约9000英镑);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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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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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 电话:
    010-627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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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 电话:
    010-516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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