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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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公办
  •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教育部
  • 学校特性:
    985 211 国重点 双一流 研究生院
  • 学校代码:
    11413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1
生活满意度: 4.2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校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1960 年和 1978 年,学校先后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学校有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坐落于北京市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学院路,沙河校区坐落于北京市昌平沙河高教区。

学校的前身是焦作路矿学堂,始建于 1909 年,位于河南焦作。 1931 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 1938 年,学校西迁并与东北大学、北洋大学、北平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学院。 1946 年,焦作工学院复校并于 1949 年回迁焦作。 1950 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中国矿业学院。 1952 年院系调整期间,天津大学、唐山交大、清华大学的采矿系调整到中国矿业学院,学校因此聚集了全国一流的采矿科学技术人才。 1953 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 1970 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 1978 年,在北京学院路原址设立中国矿业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恢复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1988 年,学校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 1997 年,成立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1998 年恢复招收本科生; 2000 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 2003 年 1 月,经中央编制部门批复同意,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名义办学。 1997 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06 年成为“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学校建设与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毛泽东同志“开发矿业”的题词曾激励着一代代矿大人为事业不懈奋斗;邓小平同志亲笔批示指引学校在改革开放中走上中兴之路;江泽民同志来校视察学校科研工作并为我校建校 90 周年题词;胡锦涛同志为我校建校 100 周年发来贺信。 100 多年来,学校与中国工业化进程同步发展,与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经过一代又一代矿大人的努力奋斗,学校铸就了中国煤炭高等教育的一流品牌和独特的精神文化品格,形成了“勤奋、求实、进取、奉献”的校风、“好学力行”的学风,积淀形成了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在上级主管部门、煤炭能源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与安全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煤炭能源的勘探、开发、利用,资源、环境和生产相关的矿建、安全、测绘、机械、信息技术、生态恢复、管理工程等领域形成了优势品牌和鲜明特色。  

 学校现有 62 个本科专业,有 16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35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69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173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 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8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21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1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教育部 2012 年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分别排名第一、一、三、四位。 
  学校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各类教职工 911 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 150 人,副教授 188 人;博士生导师 134 名,硕士生导师 212 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 74% 以上。教师队伍中,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4 个,拥有 1 名中国科学院院士、 7 名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7 人;先后有 7 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0 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4 人被列入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 人获首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 人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 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4 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4 人分别获孙越崎能源大奖, 5 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 3 人被评为“ 全国优秀 博士后”。
  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积极构建能源工业精英教育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广大毕业生当中许多人已成长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及行业发展的科技精英、管理骨干和领军人物。学校先后有 8 个专业荣获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 8 个专业荣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项目,“安全工程”专业在全国第一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998 年以来,我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国内外科技竞赛千余人次获奖;先后有 8 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目前全校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5902 人,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 6681 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 2582 人,留学生 30 人。 
  围绕人才培养的核心任务和国家及行业的战略需求,学校致力于科学研究,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十五”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22 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232 项。在研科研项目 770 余项,研究与发展经费快速增长。学校建设了完备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拥有 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2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1 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校图书馆拥有藏书 79 万余册,电子图书 55 万册。

学校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科技进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校理事会为平台大力推进社会服务,校理事会成员单位发展到 83 家;建成了我国首家以能源与安全为特色的科技园 --- “中关村能源与安全科技园”和“中国矿业大学留学人员创业园”,并与北京市共建能源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国际化办学。目前,与国内 10 所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联合发起成立“北京高科大学联盟”,与 21 所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 80 余所国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开展了学术交流;多次举办了国际煤岩学委员会年会、国际有机岩石学年会( ICCP-TSOP )联合会议、第一届行为安全与安全管理国际会议、国际有机岩石学会( TSOP )年会、国际采矿科学与技术大会等国际性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日益活跃。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按照“强化特色、提高质量、充实内涵、外向发展”的总体思路,抓住“统筹规划、队伍建设、科学管理”三个关键,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矿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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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院系设置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介绍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所有专业均在第一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今年无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原则同应届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第二学期结束后,第三学期初,可以申请转专业,“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经转入专业审核同意后,从第三学期开始在新专业学习。

其它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高校,全国56所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有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邮政编码:100083。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二街9号,邮政编码:102206,距学院路校区22公里。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本科生1-2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3-4年级在学院路校区学习。

第四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组建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 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组织协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7.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教育部“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的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区、市)的考生数量、生源情况和生源质量,研究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与相关考试科目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来源计划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位次靠前、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理工类专业参考科目依次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文综、数学,文史类其他专业参考科目为语文、外语、文综、数学。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仅为“物理”的专业参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依次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选考科目为其他类型的专业(英语专业除外)依次参考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 对于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等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

5.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已经公布的2020年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录取时按照相应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6.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7. 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8. 往届生录取原则同应届生。

9. “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台湾免试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方式,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2. 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我校公共外语课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且部分专业课程实行双语教学,教师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6000元/人.年,工业工程、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法学等专业:5000元/人.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人.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至1200元。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学金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七条 咨询方式

招生网:http://zb.cum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1534;

电子信箱:kyzb@cumtb.edu.cn;

微信公众号:cumtbzhaoban。

第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010-62331416。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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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名称

评定办法

优秀新生奖学金

从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重点录取线分值40及以上(以满分750分为基准),且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中评选,评选比例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的3%为限,1500元/人。

国家奖学金

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且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 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

润慈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2000元/人。

金诚信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2000元/人。

董事会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社会实践成绩突出,为董事单位献计献策,有发明创造成果的优秀学生,35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比例如下:

1.特等奖:2%,2500元/人;

2.一等奖:3%,1500元/人;

3.二等奖:10%,1000元/人:

4.三等奖:25%,500元/人。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奖励在校期间一贯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500元/人;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1000元/人。

专业奖学金

自2018级起对采矿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球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安全工程(矿山安全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岩土与矿建工程方向)等专业本科生提高现设奖学金的奖励额度(在现有基础上上浮50%),并设置专业奖学金(1000元/人,享受面100%)。

困难生资助办法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国家

资助

国家助   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平均标准为3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代偿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承担。

服兵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资助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学校

资助

勤工

助学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本科生每岗每月不超过500元,研究生每岗每月不超过800元。

绿色

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实际根据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临时困难补助

用于帮助因遭受突发变故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1000元至4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冬衣

补贴

为衣物较少或无力添置冬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发放冬衣补助,资助标准每人不高于600元。

寒假返乡补贴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与家人团聚,为其发放寒假返乡交通补贴,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等情况确定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每人 500 元。

毕业生补助

为帮扶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鼓励学生在考研、求职过程中奋发向上,为其发放毕业生补助,资助标准每人不高于600元。

受灾

补助

为受暴雨、洪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发放受灾补助,根据受灾严重等级,分为1000元和2000元档。

社会

资助

社会

资助

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资金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同资助项目每年资助金额不等。社会资助项目包括:爱心成就未来、北京市慈善协会爱心捐款、润慈励志奖学金、金诚信励志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

地方

资助

地方

资助

地方资助包括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西藏免补金、宁夏燕宝助学金、饮用水、洗澡、电话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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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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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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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6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类、工业工程、行政管理等专业:5000元/人.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人.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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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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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 电话:
    010-627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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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 电话:
    010-516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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