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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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
    10063
综合满意度: 3.5
环境满意度: 3.1
生活满意度: 2.7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5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学校已入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之列。学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新校区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设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防治疾病中心、中医药国际教育和交流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医药文化中心,并建有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中医药博物馆等。

学校现有本科生近9000人,研究生近4000人,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2000人。全校(含附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700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1人为兼聘),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创新团队3个。

学校直属附属医院3所,临床医院十余所,二级学院16所,研究院所6个。设有6个学科门类,以中医药为主体,医、理、文、管、工、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共计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19个。拥有中医内科学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天津市“十三五”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3个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药学A-,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B+;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积极推进“四个回归”,奋力开创以质量为内涵的高等教育新局面。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拥有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及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拥有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以科学研究为优势。学校以科学研究为优势。学校拥有完整且体系化的重大教学科研平台30余个,包括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代中药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等。连续承担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重大科研任务。近三年新增纵向科研课题550余项,经费3.3亿余元。近年来获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省部级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1项。近三年发表SCI论文1042篇,自主研发中药新药品种6项,并成功转化。发挥高端平台和智库作用,聚焦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新要求,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京津冀一体化建设进程,服务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

学校以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学校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特别是1992年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院牌以来,深耕中医药国际教育30年。作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会长单位,组织研究制定的《世界中医学本科(CMD前)教育标准》已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正式发布,成为全球第一个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主持编写世界中医教育核心教材,建有国际中医远程教育中心。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和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合作共建“中医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入选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荣获“2019优秀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奖。学校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唯一中医药院校。学校在泰国成立泰国首家中医孔子学院,建有泰国中医药培训中心,在日本成立全球首家中医孔子课堂、针灸推拿学院神户校等海外教育机构。学校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教育合作被列为中英两国卫生领域的国家战略合作之一。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为发展战略,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努力建设高水平、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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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院系设置
天津中医药大学专业介绍
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或专业组)、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且考生具有良好的化学基础。

  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十九条:护理专业由于工作性质需求,建议男生身高1.65米、女生身高1.55米以下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目前没有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文件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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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成为优秀人才,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我校对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分为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层次,均为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预科生。分为一等助学金:3900元/人、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三等助学金:2700元/人。

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面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或学费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学生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获国家奖助学金人数将依据相关政策由天津市教委统一安排,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市级奖助学金

1.王克昌奖学金:我校每年参与天津市教委设置的“王克昌奖学金”的评定,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元/人。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3.天津市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由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面向我校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3年以上(含3年,下同)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三、校级奖助学金

1.“十佳大学生”校长奖学金:我校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授予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事迹特别突出且在学生中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学生。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2.岐黄科技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3.“天中之星”特别贡献奖学金授予在道德示范、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自立自强、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艺创作、体育锻炼、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等领域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4.综合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一、二、三、四学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综合类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1500/人,占学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1000/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600/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5%

单项奖3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单项奖授予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有突出进步者、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在各级学习竞赛、体育比赛、科技活动成绩突出者。

5.优秀毕业生奖金:毕业班不实行奖学金制度,发放100元/人的实习补助费,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奖励优秀毕业300/人。

6.勇搏奖助学金:由张伯礼院士和王永炎院士捐资发起设立,并向知名医药企业募集资金注入该基金。“勇搏奖助学金”旨在奖励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砥砺他们“勇于拼搏、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善于创新”的优秀品质,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突出、专业能力过硬的合格人才。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7.学费减免:由学生自主申报,对在我校入学的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实行减收学杂费50%的政策

8.临时困难补助:面向因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按照困难情况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档次

以上相关政策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223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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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三个食堂:五味食堂、清真食堂、若邻餐厅

住宿费依据房间床位数收取,四人间标准为:1200元/生/年,六人间标准为:700元/生/年。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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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天津中医药大学收费项目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国内28000元/生/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2.2万英镑/生/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依据房间床位数收取,四人间标准为:1200元/生/年,六人间标准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儿科)、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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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名单
  • 地址:
    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300071] 津南校区: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300350]
  • 电话:
    022-60365167,022-23504845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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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23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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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300222
  • 电话:
    022-28113336 022-606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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