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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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民办
  • 详细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 联系电话:
    022-22410960、22410969
  • 学校性质:
    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3898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3.9
环境满意度: 3.9
生活满意度: 3.2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200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科技大学和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全国首批接受教育部规范工作验收的三所独立学院之一。学校在天津市民办高校办学年检审核中历年均合格。学校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占地1297.73亩,建筑面积35.16万平方米。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水平不断提升。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蔡美峰担任学术委员会名誉主席。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张群等人担任相关学科带头人,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实施“名师工程”,聘请中国环境学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宋存义,北京市教学名师范玉妹,天津市教学名师杨新月等京津地区“双一流”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先后引进3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且曾担任过系部主任的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得天津赛区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在天津市、北京科技大学组织的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11项。学校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富有活力、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学校依托北京科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并实施以“应用型”理论教学、职业能力培养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为核心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毕业论文在天津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中曾六次荣获“优秀毕业论文”称号。学生在第九届至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4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64项。学生智能车队在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中多次获得全国一等奖,机器人团队在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活动中成绩突出。学校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创客马拉松大赛等比赛中成绩突出,获市级以上竞赛奖1200余人次。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行各类人才26000余人,一大批学生考取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继续深造,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较高水平。

    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第十三届全运会、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大型活动中都闪现着我校学子的身影。加强德育教育,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普及和传播工作,学生每年利用寒暑假深入社会开展实践活动。建校以来,累计近460支实践团、102000余人次开展社会实践。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丰硕,学生舞蹈作品《水姑娘》荣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映山红》荣获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及优秀创作奖,《梦回澜沧》荣获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金奖及优秀创作奖,《杜鹃花满山》荣获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及优秀创作奖。

    建校至今,学校社会声誉不断提高,获得广泛社会认可,相继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独立学院20强”“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中国十大优势专业品牌独立学院”“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中国综合实力独立学院”等称号。学校的发展受到党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关注,学校正朝着建成工科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大步迈进。

    新的时代孕育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热忱欢迎志存高远、渴望成才的青年朋友们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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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院系设置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专业介绍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顺序志愿录取省市,其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学校安排专业时,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理科类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及不分文理类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的考生。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除日语和朝鲜语专业外,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教育专业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本科批次录取。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我院的有关规定。

   考生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对进档考生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设有省级统考及联考的省份:依据生源地省招办相关录取政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主科成绩(声乐、钢琴、作曲、舞蹈)的省份,按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科成绩相同时,专业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未设省级统考及联考的省份:在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获得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科目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的考生。

   3.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须具有钢琴专业合格成绩。

   4.无作曲专业统考的省市,考生须具有钢琴或其他器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如无器乐类统考,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作曲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钢琴合格成绩考生。

   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6.舞蹈教育专业要求热爱舞蹈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协调性佳,肢体无残疾,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具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和独立完成完整的舞蹈作品的能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包含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包含身高1.60米),如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病症者限报。

加分政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可在入学后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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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二)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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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6人一间,每间寝室配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设备、网络接口,可安装空调,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住宿费:1500元/年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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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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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收费项目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年,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18000//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年,艺术类专业22000//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年;

住宿费: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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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名单
  • 地址:
    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300071] 津南校区: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300350]
  • 电话:
    022-60365167,022-23504845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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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23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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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300222
  • 电话:
    022-28113336 022-60600336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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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300071] 津南校区: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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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23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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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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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28113336 022-606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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