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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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 民办
  • 详细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 联系电话:
    024-56618811,024-56618855
  • 学校性质:
    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3201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0
环境满意度: 4.2
生活满意度: 3.7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沈阳工学院学校简介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设置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现有42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招生,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9万余人。

办学优势  学校现有国家级专业改革项目2个国家级“新工科”项目2个,其中首批新工科项目验收获得优秀,是全国唯一一所获评优秀的民办高校;获批首批“新农科”项目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示范专业14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创新人才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25人。

教学条件  建成了适应专业群发展的15个实验中心、147个实验室,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各类实验示范中心8个。学校建立深度合作校外实践基地176家,其中13家被评为省级校外实践基地。

校园生活  学校按照“上床下桌、空调入户”的标准实施了学生生活区建设,建有设施齐全的体育馆、健身房和大学生活动中心;数百个学生社团组织致力于为同学们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生活。

就业前景  学校与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30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深度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列武书连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第16名,荣获了“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几年,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成绩十分突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我校位列2018-2022年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大学生竞赛榜第6名(辽宁省第1名)。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4-5661888856618811,024-56618855

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24-56618038,024-56619660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学院网址:www.si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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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院系设置
沈阳工学院专业介绍
沈阳工学院招生简章
沈阳工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转专业工作集中组织、统一办理,本科学生给予两次转专业机会,分别在大一上学期修读结束后和大一两个学期修读结束后组织,一般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组织,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汇总并初审后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通过初审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示5天。成功转专业学生,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初或大二上学期初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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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刻苦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2019年标准)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览表

等级

奖励金额(元/人·年)

本科生

专科生

特等奖

10000

5000

一等奖

4000

2000

二等奖

2000

1000

三等奖

1000

500

专项奖

1000

500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征集志愿除外),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农林

我校园艺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专业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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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有7个食堂,其中中苑有4个食堂,东苑有2个食堂、西苑有1个食堂。

学校大学生公寓中心共有二十余栋宿舍楼,分为东苑、中苑、西苑三个生活区,全部带有中央空调。以六人间上床下桌为主,全部配备设施齐全的盥洗室、洗衣间和晾衣间,为学生们提供整洁、舒适、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食堂

我院学生食堂宽敞整洁,设施齐全,可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平均伙食标准

   

每生每月700-9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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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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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收费项目
辽宁高校名单
  • 地址:
    崇山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编:110036 蒲河校区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编:110136 武圣校区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 邮编:111000
  • 电话:
    024-62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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