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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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 民办
  • 详细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邮编:130122
  • 联系电话:
    0431-84551458、84512713
  • 学校性质:
    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3603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长春财经学院学校简介

基本情况

长春财经学院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88年由长春市文教锅炉厂创办“长春市能源职业学校”;1994年成立“长春市第五中等专业学校”;2000年与长春税务学院合作举办“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2004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长春财经学院。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兼顾法、文、工等学科协调发展。开设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法学、英语、日语共24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000人。

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67万平方米,总建筑3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新建27000平方米的数字化图书馆为学校地标式建筑,馆藏纸质图书119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余万种,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为主,计算机、外语和法学等学科专业的多类型、多语种、多载体的馆藏体系;新建8000平方米虚拟仿真实训中心,采用目前国内外领先的华为虚拟化桌面云技术,通过虚拟仿真环境下的专业实训与跨专业综合实训相结合的建设模式,打造了一个完整的、高规格的、全天候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实训中心共计15个实训室,可以满足24个专业开展课程实训和专业实训。目前在吉林省高校中首屈一指,在全国民办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获批吉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建600平方米吉林省第一家钱币博物馆,共展出古今钱币800余套。钱币博物馆可以让学生直观地了解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脉络,体会中国货币文化的深邃内涵,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历史教育资源平台和经济学专业的教育教学基地。新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最佳的咨询、培训、服务、指导、孵化平台。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被吉林省人社厅评为“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是首批长春市高校“先进创业就业工作站”。

办学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秉承“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服务,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遵循“博学厚德,自强不息”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内涵发展,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原则,践行“一三五十百”发展战略,落实“改革、创新、整改、提高”八字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依托,以专业建设为重点,培育积淀办学特色;坚持依法治校、专家治学、民主管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办学特色

突出财经类专业优势,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校企合作共建金恒学院、华为学院、春雪学院、吉广传媒学院、阿里巴巴产业学院等特色学院,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合作共建课程体系、实践育人体系,形成校企合作办学新机制。同时,注重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结合,人格品德教育与个性才华培养并重,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相通。立德树人,因材施教,注重素质,全面发展。培养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创新意识突出、岗位适应能力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师资队伍

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学校名师云集,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高校设置专家、评估专家、学科领军人才、省模范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实施海外博士培养计划,为青年教师学历提升创造条件。一批以博士、在读博士为骨干的青年教师茁壮成长。2017年青年教师参加吉林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获得人文社科课程组冠军,2018年作为全国唯一一名民办高校教师参加全国青年教师讲课大赛荣获三等奖,2018年青年教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现有专任教师55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25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35“双师型”教师140人,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可靠的师资保障。

教学科研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设一批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省级在线课,成为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2018年,金融学、物流管理和经济统计学专业获批省特色高水平建设专业,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易专业在本科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分别被评A级和B级,荣获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6项,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9项,获省第十五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奖40项,位居全省民办高校首位。坚持科研服务地方,学校“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获批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七十余项,在《管理世界》、《税务研究》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一千余篇,发明专利及出版专著三十余项,完成高质量咨询报告五十余份,多次承办中外学术论坛,扩大了学校竞争力和影响力。学校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先后与吉林财经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联合培养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门类,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法学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办学迈上新的台阶。

 

国际交流

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我校成为国际大学校长联合会成员。先后与美国、英国、捷克、韩国、日本等国家十余所大学进行校际交流活动。与捷克布拉格金融管理大学、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1+3+2)本硕连读班,四批近200名学生赴捷美留学。捷克总统泽曼为该项目题词祝愿,并在参加“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前夕,与我校留学生们交流座谈;习近平主席访捷期间接见了我校留学生代表;受该项目影响,中国在捷克孔子学院总部落户布拉格金融管理大学,孙春兰副总理前往揭牌,中捷美三校合作办学前景广阔。已有世界五百强企业提前预定我校国际班学生。学校还与泰国博仁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签署了本升硕合作协议书,多名毕业学生赴泰国、日本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就业

学校面向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多年来在省内民办高校录取分数线一直位居前三甲。学校已为社会培养15届共26000余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通过校政企深度融合,校内外实习实训及校内外各种招聘活动,多渠道拓展就业渠道,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岗位促进毕业生就业。学生因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考研、出国、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银行、国有企业等高质量就业比例逐年提高。培养的财经类人才,活跃在大江南北。立足基层,扎根行业,支援边疆,成为区域经济建设的栋梁,在各行各业,展现长财校友的风采。

社会声誉

办学以来,学校践行“一三五十百”发展战略, 历经转设更名、合格评估、转型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日益完善,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国际交流成效显著,社会声誉显著提高。2013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满意度网络实名调查中,取得了综合满意度位列全国独立学院第5名,吉林省独立学院第1名;教学质量满意度位列全国独立学院第1名,全国财经类院校第1名的可喜成绩。2019年在中国校友会网中国大学最新排名中,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位列第23名,全国财经类民办高校位列第3位,跻身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行列。学校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振兴吉林和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奋斗目标

2018年学校迎来30周年华诞。30周年校庆既是展示长春财经学院历史发展成就的重要时机,也是总结经验、再创辉煌的崭新起点。学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并实施“内涵建设、战略发展三年规划(2019-2021)”,从2021-2030年,用十年时间,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继续加大办学投入,完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力量,提升学科专业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达到现代化大学办学优质条件,在建校40周年的时候,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进入中国一流民办大学前列;从2030-2040年,再用十年时间,追求卓越,在建校50周年的时候,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财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民办大学”,并更名为长春财经大学。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编:130122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51458(兼传真)  0431-84512713

学校网址: http://www.ccu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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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院系设置
长春财经学院专业介绍
长春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长春财经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补缺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的规定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即:文史类按:外语、语文、数学次序,理工类按:外语、数学、语文次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除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外,在其他省(区、市)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原则为:“专业级差”,级差分数为2分。具体操作程序为: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及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原则为:“专业清”。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再按高考实考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未能录取到所报志愿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江苏省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C,等级优先顺序为(A+AB+BC+CD+D)。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考生分数和等级相同时,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投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录取不限制往届生报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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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答:

1.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成绩优秀、思想品行良好的在校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体育场等部门提供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按月发放工资。


 

困难生资助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我校学生与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生享有同等的待遇,可经评选享有获得国家三金的机会,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我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助学、助管、助服等勤工助学岗位。我校对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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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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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长春财经学院收费项目

考入我校的学生,其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发改委、物价主管部门文件规定,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公寓费每生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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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东)、7186号(南)、7989号(西)
  • 电话:
    0431-85582999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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