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政编码:150030 学校网址:http://www.neau.edu.cn 电话:0451-55190419 传真:0451-55190159
- 联系电话:0451-5519041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211 国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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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身份认证:
东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工、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院校,知名教育家、哈尔滨市第一任市长刘达为学校第一任院长。建校以来,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1996年跻身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4年成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11年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省部共建大学,2013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1个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12个黑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ESI前1‰学科领域,8个ESI前1%学科领域。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7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2个,入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 509人,其中教授357人、副教授534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 015人、硕士学位者409人。现有各类国家级人才109人次、省部级人才78人次,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农业农村部第二批农业科研创新团队4个,黑龙江省“头雁团队”5个,博士生导师362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 769人,其中研究生6892人、本科生24582人、外国留学生295人,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项目2个,国家级课程34门,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5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规划教材5本(第一主编),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1本(第一主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首届黑龙江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15本,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4篇。建校至今已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27万余人,其中既有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创新型”人才,也有一批遍布全国的“复合型”人才,更有一大批活跃在黑龙江省和全国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67个,其中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之一),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7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农村部区域试验站、3个农业农村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4个农业农村部科研基地,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是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首批建设院校之一。建校至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8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37项;先后11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和重大科技效益奖,22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次获得黑龙江省“振兴经济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贡献奖”,并被授予黑龙江省“小康建设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设有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大学校长论坛中方秘书处单位。建校至今,已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90所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初步形成了“以东北亚为主、博采众长”的国际交流特色。
学校占地面积49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9亿元,为首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主办期刊《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英文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乳品工业》《黑龙江纺织》《中国马铃薯》《饲料博览》《大豆科技》《乳品与人类》《农业经济与管理》,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9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1年荣获全省农业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6年荣获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荣获全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荣获省级安全和谐(文明)校园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12年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4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0年、2013年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17年荣获第二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2022年荣获省级文明校园标兵称号;2021年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践行新使命,奋进新征程。新时期的东北农业大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围绕国家所需、龙江所要、学校所能和未来所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恪守“博学笃行、明德亲民”的校训,弘扬“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校风,满怀信心地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全力谱写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辉煌篇章。
(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3月)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政编码:150030
电话:0451-55190419
传真:0451-55190159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投档。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认可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省属院校照顾政策,但照顾政策分值不得超过20分;除内蒙古自治区外专业分配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作为录取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已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记录,且第一学期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智育学分绩排名前30%,可以申请转专业。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的学生不得跨科类转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符合学校专业选科要求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合作办学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始终把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不断摸索和总结,通过“奖、贷、勤、补、缓、送”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形成以“绿色通道”解决入学问题,国家助学贷款解决上学问题,勤工助学岗位及各类奖助学金解决生活问题,“阳光超市”作为有力补充的“6+X”全新资助模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可以得到8000元/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可以得到5000元/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获得2000-4000元/年不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学校奖学金
学校整合资源,设立了综合素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5、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现已在校内设置了近千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外也逐步设立了家教、促销、派送、文案等多个临时勤工助学岗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了自立自强的信念。
6、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积极与校友及社会各界企业、个人取得联系,每年都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问题。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始终把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不断摸索和总结,通过“奖、贷、勤、补、缓、送”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形成以“绿色通道”解决入学问题,国家助学贷款解决上学问题,勤工助学岗位及各类奖助学金解决生活问题,“阳光超市”作为有力补充的“6+X”全新资助模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可以得到8000元/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人可以得到5000元/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获得2000-4000元/年不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学校奖学金
学校整合资源,设立了综合素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5、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现已在校内设置了近千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外也逐步设立了家教、促销、派送、文案等多个临时勤工助学岗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了自立自强的信念。
6、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积极与校友及社会各界企业、个人取得联系,每年都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