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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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招生邮箱:zs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邮政编码:150040
  • 联系电话:
    0451-82190346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教育部
  • 学校特性:
    211 国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
    10225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3.6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东经126.6247°,北纬45.7662°,海拔141米,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历史沿革。学校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国家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2月,由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11月,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3月,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师生概况。学校现有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2.8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9411人、研究生9561人。现有教职员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青年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5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0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青年学者6人,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7个、黑龙江省“头雁”团队4个。近年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4人,全国工人先锋号团队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次,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4人。

学科专业。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学校现有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生物与化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教学科研平台。学校拥有优良的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践教学基地。有林木遗传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森林植物生态学、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森林生态系统可持续经营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15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猫科动物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其中1个升级为“2.0”计划),有林学、森林工程、野生动物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森林工程、野生动物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2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4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省级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有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长期科研基地;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质量检测总站检测中心等;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等6个校内实习基地、310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和160个校外研究生实习基地。2020年,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和森林博物馆入选第五批全国林草科普基地,森林博物馆晋级“国家二级博物馆”。2021年,成立了东北亚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

对外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有近150位来自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和访问考察;每年派出120余位教师赴国外攻读学位、进修访问和科研合作;与俄罗斯、新西兰、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友好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并积极选派学生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赴国外攻读学位。学校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英国阿斯顿大学联合举办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项目。近年来,学校举办了“林木分子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国际研讨会”“虎豹跨境保护国际研讨会”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大力加强留学生教育培养,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留学生,生源来自五大洲100余个国家。

各类奖励荣誉。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学校在2011年、2014年和2017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首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连续16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21年,学校党委获评“黑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第七届和第十届“母亲河奖”、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22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2020年,成功承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捧得“优胜杯”,获得2金1银5铜的成绩。“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73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73项(其中一等奖29项)、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89项(其中一等奖7项),获得授权专利5500余件。2014年、2018年,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

学校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生态报国,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弘扬“以林育人”的特色文化,建校七十年来扎根于中国大地、坚守于祖国北疆、耕耘于绿水青山、致力于生态文明,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了一批批以塞罕坝林场建设者、鹦哥岭自然保护区青年团队、全国首位环保烈士徐秀娟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二十万余名,为我国的林业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质量、绿色、创新、合作”的内涵发展道路,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力争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农林高校前列,建成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中国高水平大学,为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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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院系设置
东北林业大学专业介绍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三条  学校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录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第五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七条  学校在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每一个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进行专业录取。

第八条  学校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以内,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所报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专业。

第十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类型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招生简章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学校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市本科相应批次我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要求应届考生报考,其他招生计划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允许学生第二学期末或者第四学期末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不设成绩门槛,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专业考核的学生可以到新专业学习。以部分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https://jwc.nefu.edu.cn/info/1055/2021.htm

其它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日语、俄语授课,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学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上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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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励)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社会、学校层面各项奖学金。2021年,我校本科生中共有16633人次获得各类奖(励)学金,其中726人获得国家级奖学金。

165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561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14434人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每人学期分别为1000元、750元、500元,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50元);

200名同学获得“牵手”奖学金(5000元/人);

1211名同学获得“牵手”励学金(3000元/人);

13名同学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2000元/人);

15名同学获得盼盼基金1000元/人500元/人两档

14 名同学获得“TATA木门”励学金(分为6000/3000元/2000元/人三);

7名同学获得“永芳”奖学金(3000元/人);

9名同学获得澳晨国际教育交流基金(分为10000元/人、5000元/人档);

4名同学获得“汇通电力”励学金(5000元/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扶志 资助育人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坚持“助学扶志、资助育人”为根本,全方位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支撑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能筹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通过学校与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家当地通过教育或资助部门指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两种方式申请助学贷款,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均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贷款还款期限均为最长22年。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

我校应届毕业生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以上(3的,国家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

我校学生(包括在校生及2013以后的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国家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绿色通道

被我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时不缴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021年共有508名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学校为部分困难新生提供生活补助和爱心购物卡,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就读。

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提供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勤工助学岗位,实现勤工助学 “私人订制”。面向低年级,设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800余个;针对高年级学生则设有校外勤工助学岗位6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平均薪酬标准为14/小时。学校不断丰富勤工助学内容,切实为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了锻炼自己,获得成长的平台。

助学金

国家、学校和社会都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门设立助学金。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5235人(全年十个月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2000/年、3000元/年、4000/年;学校助学金发放5231人(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发放),分别为每人每年400元、500元、600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助设立的助学金发放28.1万元,受益学生436人次

困难补助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包括新生入学“新苗”爱心资助、返乡车票补助、饭卡补贴、爱心棉服、生活补贴等。学生个人或所在家庭出现变故或遭遇临时困难时,可一次性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根据不同情况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补助金额。2021年共计发放各类临时补助1937人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设立的补助受益学生164人次。目前,我校各类奖助学金已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充分保证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个人发展需求。

资助专线:0451-821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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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设有两个食堂,新食堂环境优美,目前住宿现为8人间。宿舍设有衣柜和书桌,每层设有电热水器、洗衣机。宿舍内限制用电,晚上断电不断网。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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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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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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