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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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 联系电话:
    0579-82282245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0345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5
环境满意度: 4.7
生活满意度: 4.4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浙江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2011年《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实力首度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06所本科院校中位居第100名,在全国省属师大中位居第7名,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在最新发布的网大2011年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综合实力再次进入全国高校百强,在全国779所普通本科院校中位居并列第95名。2009、2010年均获全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第2名。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规模
■校园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000余人,各类研究生4800余人;
■现有19个学院,61个专业。
师资队伍
■在职教职员工267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7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30余人;
■中科院院士1名,共享中科院院士5名、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6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4人;省特级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百人计划”入选者2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6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3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2人。
学科专业
■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3个博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立项建设支撑一级学科,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为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重中之重学科3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中心)8个,省级重点学科16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个;
■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
教学设施
■图书馆、资料室纸质图书310余万册、电子图书205万余种;
■实验室48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9亿元。
国际合作
■与美国、英国等40余个国家的100余所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
■致力推行海外交流计划,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机会接触国外知名院校,每年约有300名学生可享受不同额度奖学金赴海外交流学习。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师范大学将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8号               邮 编:321004
2.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 真:0579-82282335
4.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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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院系设置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类):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文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20分,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广告学(品牌传播)专业(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办学)≥10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各省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浙江省的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其他省外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及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5%+省考专业分×7.5×25%(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山东省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对象:大一、大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其中艺术、体育、定向、职教师资、专升本、已转过专业等类别的学生除外。

转专业的原则:

转专业只在同批次录取专业中进行;非师范类专业不能转入师范类专业。大一新生,申请转专业新生的高考分数必须等于或高于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应科类高考最低录取分数(含单科),其中外省学生只允许在生源省份当年招生专业内互转;大二学生转专业,须参加转专业考试,按转专业规定择优录取。

其它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码:10345

三、校    址: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         

杭州校区:杭州市文二路125          

婺东校区:金华市环城北路639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六)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对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的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70%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 英语单科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原则上在120分及以上,对外汉语专业原则上在110分及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在105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原则上在60分及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4.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阳学院文、理科试验班的进档考生,其高考成绩超出文科重点线25分、理科重点线3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20分者,确保其录取。

5. 对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其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20分、理科重点线3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者,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初阳学院文、理科实验班除外),学生入学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任选专业。

6. 对于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某一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优先录取在以下专业:

文科考生:英语≥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翻译、对外汉语专业;语文≥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

理科考生:英语≥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翻译专业;语文≥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7.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新生奖学金:(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排名均为在重点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者,奖励人民币20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者,奖励人民币15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者,奖励人民币8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者,奖励大学本科期间学费;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者,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九、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生按学年预交学费,毕业时结算学分学费。预交标准:本科师范类学费4000/人·学年,本科非师范类学费4400/人·学年,本科音乐表演学费9000/人·学年,其他本科艺术类学费7000/人·学年,高职专科学费6000/人·学年。

十、学校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       邮编:321004

2.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真:0579-82282335

4.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十一、其    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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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3000名(含)的新生,奖励大学四年期间学费且补贴每月1000元生活费;位次号列全省前6000名(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位次号列全省前9000名(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其他省份:高考总分名次号(限本科一批重点,下同)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4.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1.5%(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且补贴每月1000元生活费;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5%(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2.5%(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8%(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的前5.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3.5%(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须向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帮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实行“以勤工助学为主体,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励志奖学金,奖学金额每学年分别是: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校励志奖学金2000元。

    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每生每年6000元)、社会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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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学校共有三个学生食堂:初阳食堂、杏园食堂、桃源食堂,自东向西分布在学生生活区内。三个食堂均为近年新建,硬件设施全省领先。每个食堂都设有多个餐厅,能容纳8000人就餐。餐厅配备空调,环境优美,音乐缭绕,风格各异。就餐、打开水、洗澡均使用金龙卡电脑消费系统,打卡结算,简便快捷。餐厅实行超市自选式售菜,菜肴花色品种丰富,有低中高不同档次菜价,学生可根据爱好自由选择。就餐无须携带碗筷。食堂配备自动洗碗机和餐具消毒系统,卫生安全。

学生食堂均由学校后勤集团负责经营,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各食堂正在进行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杏园食堂2001年曾举办华东高校伙食研讨会,具有“华东第一厅”美誉。

 

平均伙食标准

300元—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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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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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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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
    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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