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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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林街583号
  • 联系电话:
    0571-86929123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1481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6
环境满意度: 4.6
生活满意度: 4.5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工科类普通高等院校,前身可追溯到1953年的杭州水力发电学校,1984年成立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3年升格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年12月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共建高校。2015年2月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年被列入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201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不忘初心,薪火相传。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建成一所立足水利、服务区域、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占地面积1261亩,在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9100余人,其中本科生5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51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5%,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6人,浙江省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4人,省教坛新秀5人,省“151人才工程”人选15人。学校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建有主干带宽千兆的校园网系统;拥有印本图书81万余册,另有各种纸质期刊1100余种,校图书馆已成为浙江省具有鲜明水利和数字化特色,水利水电文献资源收藏最为丰富的图书馆之一。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工学门类为主体,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土木、机械、电气、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10个教学院2个教学部,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2个,有水利工程等6个浙江省级B类一流学科,25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专业,其中1个省优势专业,6个省特色专业。

    学校实习、实训条件优越,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44个,校外实习基地292个。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基地”和“先进制造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水利工程综合技能实训基地”和“电力工程实训基地”等4个为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共同拥有华东地区最大的河口试验基地。

◎人才培养

    学校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秉持“理实融合、实践育人”教育教学理念,构建了能力本位“一主线、三统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平台,并创新试点SWH-CDIO工程教育模式,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上手快、后劲足”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注重学生软技能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素质教育硕果累累,学科竞赛成绩喜人。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和体育竞赛活动,近年来学生在参加的各种学科和体育竞赛中,获得了大量国家和省级奖励,在同类院校中皆名列前茅。学校积极实施大学生“立德修身”德育工程,在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果显著,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建设成果和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无偿献血先进集体等荣誉。其中,“双千双百”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弘扬水文化培育水利人”获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优秀奖。

◎学生发展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允许学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爱好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考研、专升本、留学等途径取得更高学历,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获取各类技能证书,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

    学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毕业生综合素质良好,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有潜力”。近5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学校被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授予“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建校6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水利、电气、机械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少已成为水利系统管理部门或企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历届毕业生中有200余名担任了市、县 (市、区)水利局副局长以上领导职务,学校被誉为浙江水利水电人才培养的摇篮。

◎社会服务

    学校发挥水利学科科研优势,不断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的需求对接,主动服务“五水共治”“大花园”建设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近年来,学校承接“五水共治”相关科研项目350余项,获批国家级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85项,获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12项,浙江省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公开发表SCI论文42篇,EI期刊论文20篇,国内一级期刊论文31篇,北大核心期刊和CSSCI论文127篇。

    学校拥有一家具有水利部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是学院师生员工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公司成立于1993年,二十多年来,始终立足水利工程,倡导品牌,服务社会。公司承监的多个重大建设工程获得省部级奖项,其中钱塘江北岸险段标准海塘工程荣获鲁班奖,是浙江省第一个荣获鲁班奖的水利工程项目;目前正在承监的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是迄今全国单体最大的水利围垦项目。公司在发展中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已经成为一家名声显著的专业化监理公司。

    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2017年12月,学校成立了全国首家河(湖)长学院——浙江河(湖)长学院,将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方面平台优势,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致力于建成服务全国治水工作的重要基地。

◎奖助体系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忠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为帮助和关心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更加健康成长,学校形成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贴息贷款、圆梦爱心基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助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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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院系设置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业介绍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浙江省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省外按100%-120%以内投档。

2、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专业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浙江省外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三)无专业加试要求。

(四)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选拔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3、 报考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测试的专业相一致,否则无效。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4、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5、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如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8、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因专业培养需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不适宜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报考。

10、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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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忠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为帮助和关心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更加健康成长,学校形成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贴息贷款、圆梦爱心基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助学体系。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和关心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国家助学金;(2)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贴息贷款;(3)学校设立多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努力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4)圆梦爱心基金;(5)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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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我们为全体师生提供饮食服务、公寓服务、教室及会议室管理(服务)、水电管理、维修服务、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商铺经营及管理、招待所服务、文印服务、汽车服务、医疗服务等各项服务。我们公寓组织秉持“服务育人”的根本宗旨,以建设平安后勤、和谐后勤、智慧后勤、绿色后勤为愿景,扎实推进后勤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四化”建设。我们为了方便师生,专门设有学生事务办理中心,为师生提供一站式生活服务。


食堂

饮食服务中心下设两个食堂:

   东泽苑食堂位于学校生活区东侧(一号公寓旁),西润楼食堂位于生活区西侧。

   东泽苑食堂一楼为大众餐厅,二楼设有美食广场、清真餐厅,三楼为教工餐厅和接待餐厅。其中教工餐厅中餐只对教师供应,双休日及晚餐对学生开放。一楼餐厅还设有西式面包房,为同学们提供各类西式点心、面包、蛋糕等,同时还承接蛋糕定做服务。西润楼食堂现开放一楼大众餐厅。 

 

平均伙食标准

我校食堂开设有风味美食型、大众保障型、小炒改善型等多校化餐厅,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日常管理规范安全,在饮食保障中深受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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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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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收费项目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5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浙价费﹝2015﹞240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及名称

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专业所属学院

收费所属专业类别

学校执行学费标准(元/学年)

1

(081101)水利水电工程

本科

4

工学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2

(082305)农业水利工程

本科

4

工学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3

(08110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本科

4

工学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4

(081001)土木工程

本科

4

工学

建筑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5

(081201)测绘工程

本科

4

工学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6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4

工学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7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4

工学

电气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8

(08050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本科

4

工学

电气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9

(120206)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4

管理学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10

(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科

4

工学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工科

6325

11

(120105)工程造价

本科

4

管理学

建筑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12

(080902)软件工程

本科

4

工学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科

6325

13

(050262)商务英语

本科

4

文学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14

(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专科

3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15

(56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

专科

3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16

(560601)市政工程技术

专科

3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17

(5503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专科

3


电气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18

(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3


电气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19

(5902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科

3


电气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0

(560401)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专科

3


建筑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1

(560501)建筑工程管理

专科

3


建筑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22

(560502)工程造价

专科

3


建筑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23

(570201)水利工程

专科

3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4

(570203)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专科

3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5

(520604)港口工程技术

专科

3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6

(580103)数控技术

专科

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7

(580106)模具设计与制造

专科

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8

(580201)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29

(580403)汽车电子技术

专科

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30

(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科

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31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开源网站运行与维护)

专科

3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科

5500

32

(590108)软件技术

专科

3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科

5500

33

(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

专科

3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科

5500

34

(590222)数字媒体技术

专科

3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科

5500

35

(56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

专科

3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工科

5500

36

(620405)电子商务

专科

3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37

(620501)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3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38

(620505)物流管理

专科

3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其他专业

4800

39

(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

专科

3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工科

5500

40

(590106)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新合作)

专科

3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

15000

41

(620401)市场营销(中新合作)

专科

3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

15000


附件2: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非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序号

类别

层次(本科/

高职/专科)

修业

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专业所属

学院

收费所属专业类别

省定基准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学校执行学费标准(按学年)

备注

1

工科类

本科(专科)

2.5


继续教育学院

工科

3000

3300

上浮

2

其他专业

本科(专科)

2.5


继续教育学院

其他专业

2700

2970

上浮

备注:

1.我校总共2个招生类别,按规定学费标准可上浮10%:3000元/生.年上浮至3300元/生.年,2700元/生.年上浮至2970元/生.年。

2.以上标准从2015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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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名单
  • 地址: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 电话:
    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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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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