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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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
    11646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5
生活满意度: 4.2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宁波大学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公派来华留学生资格、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856名,各类研究生8501名,国际学生2007名(其中学历生173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0540名。现有教职工2987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996名),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84名,副高职称人员800名,博士学位人员1468名。主校区位于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另有梅山校区、植物园校区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37亩。图书馆馆舍总面积5.1万平方米,有纸质图书289.96万册、电子图书243.4万册。共有仪器设备总值13.1亿元。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建设一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尊重学生选择权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现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项,通过国内和国际认证专业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0家和临床教学医院10家。现有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5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文授课品牌课程1门,教育部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研究生教育质量位列全国百强行列,建有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个,获省教育学会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省优秀示范课程3门,省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20项,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35项。

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特色教育。连续5年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高校先进集体奖”(全国仅5所),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5金3银的成绩,金奖位列全国第二,前六届大赛中共获得11金17银1铜的成绩。连续8年在全国“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中蝉联赛事“优胜杯”,成绩稳居全国前20名。学生就业率位列省属高校前列。学校被列为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教导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典型50强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加拿大两院院士1名,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乌克兰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特优人才29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5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6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入选者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4名,省特级专家2名,国家、省突出贡献专家14名,省级特优人才37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名。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和地方服务。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实现了国家科学技术三大奖项的全面突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稳居省属高校前3位,位列全国高校前70位,获教育部第八届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目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层次科研奖项)6项,获奖总数及二等奖获奖数均并列省属高校第一。学校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1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成果推广机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1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授牌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9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浙江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重点专业智库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浙江省高校新型智库3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撑智库1个,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数字资源中心宁波分中心。与各级政府共建地方研究院3个,与龙头企业共建校企研究院9个,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校企(地)科研合作平台133个,实现千万级以上专利转让1项、作价投资2项,获评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连续四年获得全国唯一面向政产学研金用结合的最高荣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7项,获全国技术市场领域最高奖项“金桥奖”突出贡献优秀项目奖和一等奖各1项,获大学创业世界杯全球决赛总冠军,实现中国参赛队伍该项赛事零的突破。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办学。学校已与国外170多个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大力推进了师资国际化和课程国际化。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中法临床医学双博士项目、中澳MBA项目、中美精算本科项目、中加汉伯项目)。建有冰岛北极光孔子学院、马达加斯加塔马塔夫大学孔子学院。近年来,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的人数大幅提升,来华学历国际学生规模稳居省属高校首位。学校在西南交大公布的“2019大学国际化排名”中位列第69位,在“软科”发布的2020中国大学排名之国际学生比例排名百强名单中,位列全国第13名,居浙江省榜首。

学校大力推进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开展了校际学术及教育交流与合作,与台湾海洋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34所台湾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1993年,首开海峡两岸大学生交流互访先河,甬台两地大学生互访25次。与香港中文大学开展的甬港两地大学生互访研修活动,被列为教育部专家项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大学正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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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院系设置
宁波大学专业介绍
宁波大学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2011年分省分大类(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也可进入宁波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nbu.edu.cn)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要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50% + 文化成绩×50%。(7.5为文化课满分为750的省份,如440则改为4.4,如此类推。)

加分政策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届和往届同样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4、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区)之间进行调剂。

5、 学校录取时各专业间(或大类)不设专业级差。

6、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7、 除国防生、航海类(限男生)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8、 航海类专业属于提前第二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

9、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要求:英语类专业和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11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二批)110分及以上,艺术类和体育类60分及以上,其他专业(或大类)要求75分及以上。数学单科成绩原则要求:工程技术类专业在90分及以上。

10、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11、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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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和学生资助体系

“不让一个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一篇: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主要由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三大类构成,占学生总数40%的学生均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阳明奖学金等;捐赠奖学金由海外“宁波帮”人士、校友、外国友人和社会团体等设立,目前在评的奖项达14项,有绣山清寒奖学金、董玉娣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台北市宁波同乡会奖助学金、叶杰全奖学金、郁武铮奖助学金、百盈奖助学金、富泰竞赛奖、阿尔卑斯电气奖学金等,一大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子可获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和自强学生奖学金。

第二篇:学生资助工作

1、绿色通道:为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办理报到手续,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开通“绿色通道”,让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特困新生先入学、后缴费。

2、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无法获得生源地贷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年。

3、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

4、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专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清寒类捐赠奖助学金。

5、勤工助学:学校为广大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除特殊岗位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社会资助:主要根据资助团体、资助人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为受助对象。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学金和学生资助体系

“不让一个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一篇: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主要由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三大类构成,占学生总数40%的学生均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阳明奖学金等;捐赠奖学金由海外“宁波帮”人士、校友、外国友人和社会团体等设立,目前在评的奖项达14项,有绣山清寒奖学金、董玉娣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台北市宁波同乡会奖助学金、叶杰全奖学金、郁武铮奖助学金、百盈奖助学金、富泰竞赛奖、阿尔卑斯电气奖学金等,一大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子可获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和自强学生奖学金。

第二篇:学生资助工作

1、绿色通道:为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办理报到手续,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开通“绿色通道”,让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特困新生先入学、后缴费。

2、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无法获得生源地贷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年。

3、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

4、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专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清寒类捐赠奖助学金。

5、勤工助学:学校为广大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除特殊岗位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社会资助:主要根据资助团体、资助人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为受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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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宿舍与餐厅配备

 

住宿对象

宿位(个)

住宿标准(元/学年)

全日制住宿本、专科学生

27000

根据住宿楼、公寓楼的不同标准,700、900、1000、1200不等

全日制住宿研究生

3000

1000

 

 

餐厅名称

提供餐类

可容纳就餐座位数

第一餐厅一楼、二楼

大众

1514

第二餐厅一楼

大众

588

本部清真餐厅(第二餐厅二楼)

清真

370

第三餐厅一楼

大众

424

西区清真餐厅(第三餐厅二楼)

清真

400

西区教工餐厅(第三餐厅三楼)

大众

192

第五餐厅一楼、二楼

大众

1320

沸点咖啡茶语(甬江学生餐厅一楼)

茶、西餐

300

甬江学生餐厅二楼

大众

706

宁园美食广场(甬江学生餐厅三楼)

美食档口

622

“憩园”茶餐厅

商务套餐

110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宁波大学有学生食堂近8个,种类齐全,可以品尝到全国各地优秀风味。
        伙食标准因人而异,平均约350~40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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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宁波大学收费项目

  

     考生可以登陆网站http://zsb.nbu.edu.cn 详细了解我校。

     师范类专业、农林水专业 4000元/年

     非师范类专业    4400元/年

     艺术设计专业    7000元/年

     音乐专业         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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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名单
  • 地址: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 电话:
    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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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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