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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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杭州市古墩路1516号
  • 联系电话:
    057188481758/88481880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2036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2
环境满意度: 4.2
生活满意度: 3.9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美誉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是国家骨干建设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2015年至今连续三年蝉联“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荣誉称号,被批准为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获得民航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资质,填补了浙江省飞机维修人才培养空白。当选全国汽车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全国路桥职业教育集团等4个职业教育集团的副理事长单位。坚实的行业支撑和深厚的办学底蕴使学校始终处于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 

●学校位于杭州市,毗邻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集“西湖”、“西溪”自然之灵秀,合现代化、职业化人文之特色,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浙江省高校“美丽校园”称号。学校占地面积4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922名,教职员工588人,其中高级职称159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技术能手领衔的一流师资队伍,有现代化、数字化的教育和生活设施,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全校,是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第一家直招士官生院校,浙江省唯一一所荣获“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称号的高职院校。

●“依托交通,服务社会”是学校坚持的办学特色。学校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浙江现代交通示范区建设,设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慧交通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15个院属研究机构。目前招收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航海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4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其中7个专业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5个被列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学校主持并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                   

●“校企合作,开放办学”是学校发展的核心战略。学校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导组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国际联盟,建立2所海外“鲁班学校”,与老挝达成合作意向建立“丝路交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与德国五大汽车生产商合作的中德汽车职业教育项目首批入选高职院校;经教育部批准与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合作举办通信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项目;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北海舰队、东海舰队签订协议定向培养士官生;与丰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T-TEP项目(丰田教育);与德国外贸交通学院、澳大利亚西海岸科技学院、台湾龙华科技大学等境外院校开展专业开发、师生交流等国际合作项目;与路桥、汽车、海运、船舶、物流、铁路、地铁、机电、IT、通信、外贸、旅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紧密,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96个。      

●“为学生提供最优教育,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是学校肩负的使命。学校倡导“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优良学风,培养学生“路”的奉献精神和“海”的博大胸怀,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理念和精彩纷呈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快乐学习、成长成才。历届毕业生以“素质高、适应快、留得住、动手强”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8%以上,为浙江现代交通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励志力行”是学校的校训。学校遵循“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培养交通建设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质量方针,坚持“文化引领,培育特色,打造品牌,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建设办学理念先进、行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邮政编码:311112      

院办电话:88481798          传真:88172538  

http://zjvtit.edu.cn                 

E-mail:yuanban@zjvtit.edu.cn   

人事处电话:88489311            传真:88172538   

E-mail:rsc@zjvtit.edu.cn  

学生处电话:88481900、88481813     E-mail:xsc@zjvtit.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88481880、88481758     

传真:8848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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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招生代码:0042,国标代码:12036

2、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3、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邮政编码:311112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7、招生专业对浙江省“普通类”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信技术、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物理|化学|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为“物理|地理|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为“物理|政治|技术”考生的三门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均可以报考该专业。其他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均为“不限”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均可以报考。

8.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以各省级兵役机关组织考生体格检查为准)。

其他招生专业在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无要求。

提示: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企业在招聘时,对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生的身体要求为无色盲、色弱。轨道交通单位(上海铁路局、各地地铁公司)在招聘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要求为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

9.专业培养外语要求和录取男女生比例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专业只录取男生。其他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提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

10.士官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批次

2020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260名,分省分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浙江

辽宁

江苏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南

重庆

四川

备注

轮机工程技术

90

10

10

10

20

20

20

10

10

海军、水兵,男生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0

/

/

10

10

5

5

/

/

联勤保障部队,男生

报考条件:(1)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浙江省为“普通类”普高毕业生(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技术,考生选考科目其中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的均可以报考)。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为“理工科”高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其中身体条件详见:“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录取批次: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录取批次:浙江省为“普通类提前”;其他省(市)为“高职(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属于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正常批次的志愿填报。

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发布的《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11.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凡高考成绩达到专科分数线以上(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达到三段分数线以上)、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考生,按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所在省教育考试网”参加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浙江省为“普通类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9日-30日),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其他省的“理工科”考生要及时关注所在省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的时间。

(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在规定时间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浙江省为8月3日至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市征兵办通知为准)。志愿填报结束后,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向省级兵役机关提供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生名单。

(3)面试。招收部队和高校在规定时间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浙江省为8月3日至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市征兵办通知为准)。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名单,由省级兵役机关报送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其他省的“理工科”考生要及时关注所在省组织的体检、政审和面试的时间。

(4)录取。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邮政编码:311112

招生电话:0571-88481880,88481758,传真:88484891

招生网址:http://zs.zjvtit.edu.cn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后申请调整专业规定

为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职业生涯规划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学生经过一个学期学习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调整专业的申请。学校视学生的实际情形,结合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转入分院的教学资源及要求等状况,统一审批学生专业调整。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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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优秀交流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浙交院〔2018〕21号)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为规范做好补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困难补助基金的组成

1.学校资助专项经费;

2.国家下拨的经费(国家助学金等);

3.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第三条  困难补助的种类

困难补助主要包括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助学金等。

第四条  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2.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3.寝室内务情况良好,无整改项;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或处于休学期间者(因服兵役或因病休学者除外);

2.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者;

5.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现象者。

有上述情况1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2、5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3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条  困难补助办理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一)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具体申请条件: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学生;

2.申请时间和金额: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按10个月予以发放,申请时间为3月至4月。每生每次补助额度为:特别困难学生300元/月,一般困难学生200元/月。同一学年内,如同时享受国家一档助学金和学校一等学费减免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

(2)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认定资格和困难程度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材料,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提出补助金额,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公示名单;

(5)财务处发放补助款。

4.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上一学年/学期内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课程者;

(2)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者;

(3)故意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存档。

(二)临时困难补助

1.具体申请条件:家庭突发重大经济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意外伤害,需较大医疗费用的,以及其他突发的未知原因导致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2.申请时间和金额:临时困难补助可根据学生家庭或本人突发情况进行即时申请。每生每次补助额度不超过6000元。特殊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超出额度的,需提交学校批准。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初审:辅导员调查核实学生本人及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对其提出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材料,根据困难程度提出补助建议金额,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公示名单;

(5)财务处发放补助款。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分院负责存档。

(三)捐赠助学金

1.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的渠道,争取更多助学金,以帮助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捐赠助学金的名额和具体要求由资助方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国家助学金等

根据每年省教育厅下发文件的名额和奖励金额,按比例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名额分配,具体要求在评选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浙交院〔2016〕4号文)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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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具有设施完善的公寓住宿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每间最多入住6人,室内均配有空调、热水系统、卫生间、宽带接口等设施。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有学生食堂五个,种类齐全,可以品尝到全国各地优秀风味。 伙食标准因人而异,平均约350~40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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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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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收费项目

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专业的学费均为8000元/学年;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的学费均为7500元/学年;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邮政通信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通信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及其他未列明的招生专业的学费均为6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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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名单
  • 地址: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 电话:
    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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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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