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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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 联系电话:
    0598-8823856,8823857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2627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2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福建水电人才摇篮

●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 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

● 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

● 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

●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 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

● 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

● 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

●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 福建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

● 福建省平安校园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电类、交通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并被评为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平安校园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学院创办于1929年,前身为在莆田创建的“私立莆田职业中学”,1956年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接办并迁址永安,更名为“福建水利学校”;1981年,被确定为首批全国重点中专学校。2003年,升格为高职学院并更名为现名。在93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院以“精求技能 崇尚文明”为校训,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毕业生,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学院已建成校区占地总面积1080亩(含福州校区和厦门基地),建筑面积21余万平方米。现有在籍学生18073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242个,其中校内实训场(室)94个,有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实训基地68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实施“数字校园”并已初步建成集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校园。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77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的28.8%;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7.8%;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75%。有教育部行业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福建省优秀教师4人,省级名校长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5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教育厅省级专业带头人15人,水利职业院校优秀德育工作者4人。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首届水利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新遴选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名师工作室6个,荣获福建省工信系统工业机器人技术能手2人。学院“水利大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专业分布合理,办学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我院目前开设有专业46个,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九个专业大类。其中,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精品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3个,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专业3个。建成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主持、参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的6门课程资源库建设,主持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9门建设,主持、参与教育部4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技术技能积累,建立了系、校、省、国家四级竞赛制度,在全国和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斐然并在数量与奖级上呈良好的上升趋势,累计获得864个省部级、全国行业级以上奖项,有221人次获得152个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胡蔓玲同学在世赛珠宝加工项目获得银牌,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入选中国集训队。多年来,学院多措并举稳定就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毕业生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8.2%,被评为“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高职院校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优秀水利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级各类产学研技术服务平台20个。全院教职工在CN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675篇,其中SSCI(1区)论文1篇,SCI国际权威论文10篇。编写并正式出版高职高专教材252,其中主编124部,参编128部。获得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1项,省(部)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水利部水利先进实用推广技术1项;2008年以来学院教职工获批市厅级以上各类课题398项(其中教育部课题3项,水利部课题5项,中华职教社课题3项、全国电力行业指导委员会课题3项);2015年以来学院承接横向课题190余项;授权国家专利232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欧洲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40项。

学院拥有福建省水电培训中心、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多个对外技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水利、电力、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与咨询,是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基地、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福建省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建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和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学院开展高技能、新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各地市水利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或企业合作,承担省水利厅“基层水利人才培训计划”等资格考试和培训。

学院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大力推进办学资源整合、专业结构调整、课程体系改革、实习实训模式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格局。学院先后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万能科技大学、健行科技大学等开展校校企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开展闽台教育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经世国际学院”,探索国际留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成立安博榕软件、大拇哥、橘园和伟海电力4个产业学院;对接“一带一路”,与中水十六局开办“闽江国际班”、与中国电建开班“金砖班”;与福建水投集团、福建恒安集团、中国重汽、建新集团等合作开展“二元制”办学,与国网福州、泉州供电公司、闽东电力公司、厦门轨道交通、福州地铁集团、厦门三安集团、宁德新能源等大中型企业广泛开展合作办学。

经过九十三年的积淀,学院形成以“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为载体的特色校园水文化,具有鲜明的行业办学特色,有效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福建省首届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

栉风沐雨砥砺前行,春华秋实岁月流金。九十多年来,经过几代水院人的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发展之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坚持“亲产业,创特色,促内涵”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数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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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他省份投档规则请考生和家长参考各省(市、自治区)向社会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

我院的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今年没有招艺术类考生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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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人数 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10人左右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200人左右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在校学生数的22%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视生源地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或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新生入学资助 视实际情况而定 视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缓交学费 每人每年6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 视实际情况而定 视实际情况而定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减免学费 减免金额达学费的1/4—1/2 视实际情况而定 符合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勤工助学 视实际情况而定 学院统筹安排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2000元/ 人 视实际情况而定 1.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2.应征入伍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00元/人 视实际情况而定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详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57号)
    十佳优秀学生 每人每年2000元 10人 五年制高职生必须在第四学年、三年制高职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才具有参评资格。
    综合积分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二等:1300元/人;三等:800元/人 按班级分设一、二、三等奖,各等比例为本班人数的5%、10%、20%,总享受面35%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一学年评定一次,详见学生手册
    学院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条件评选,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数的5%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 一档:4500元/年/人
二档:28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优秀新生奖学金 每人3000-18000元 获得技能省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运动相关赛事项目前三名;高考成绩高于本科线的新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或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考入生)
退役士兵助学金 每人每年3300元 退役复学、扩招考入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缓交学费 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 500-2000元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减免学费 减免金额达学费的1/4—1/2 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勤工助学 视实际情况而定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社会公益助学金(目前没有此项) 视实际情况而定 成绩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依照捐资者意愿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2000元/ 人 1.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2.应征入伍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00元/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毕业生可根据当年福建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申领。
十佳优秀学生
(水利优秀学生)
每人每年2000元 五年制高职生在第四学年、三年制高职生在第二学年才具有参评资格。
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
二等:1300元/人
三等:800元/人
一学年评定一次,详见学生手册
学院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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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内部配备有:每间宿舍都配有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独立盥洗室、独立大阳台。

校内建有功能齐全的室内综合体育教学场馆,内设标准化游泳馆和恒温游泳馆各一个,配套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的田径场、健身馆(免费开放)、室内外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网球场、排球场、乒乓球馆、形体室等。

食堂

校内两栋(每栋三层)楼学生食堂,每天提供健康食谱外,还专设一层各地风味小吃园,饭菜的种类较多,能够满足来自各地学生的口味,质量有保证。

平均伙食标准

一般一个月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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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收费项目

除软件技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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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名单
  • 地址: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4221号 漳州校区:福建省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300号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
  • 电话:
    0592-2188888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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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 电话:
    0595-22692017/0595-22692117/0595-22693277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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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350116)
  • 电话:
    0591-22866857,22867800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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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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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名单
  • 地址: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4221号 漳州校区:福建省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300号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
  • 电话:
    0592-21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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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 电话:
    0595-22692017/0595-22692117/0595-2269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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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
    0591-22866857,2286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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