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院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 联系电话:0595-2805069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770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3770.jpg)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建设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和省高职院校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平安校园。地处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泉州市中心鲤城区,靠近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现有财经商贸、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旅游等8大类39个专业(含方向)。学院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助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全力建成一所面向福建、辐射全国,聚焦新商科与制造服务业,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福建知名万人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452亩,各类学生13000余人,校内拥有独立图书馆、实训室、特色餐厅、宿舍楼等设施满足师生学习、生活需要。学院努力为学生搭建理想的就业发展平台,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办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弦歌不辍,桃李芬芳;砥砺前行,一路凯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值得考生选择求学圆梦的理想学府,诚挚欢迎更多优秀学子加入,在泉州这片蓬勃发展的热土上铸就精彩人生!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依据各省安排在:高职(专科)或高职高专等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3、其它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4、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5、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8、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加分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依据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其它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奖学金设置
学院建立“奖、助、贷、补、勤、偿、绿”资助政策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建立“奖、助、贷、补、勤、偿、绿”资助政策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生宿舍
学院生活设施:
学院环境优美,学习生活条件优越;学生公寓舒适,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备齐全;学生社团众多,活动丰富多彩。WIFI校园全覆盖。
住宿费:
依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六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87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代办费:
预收800元/年,多还少补(若教材结算方式有变化,另行通知)。
退费办法: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食堂
校内特色学生餐厅多,菜肴、小吃品种丰富。
平均伙食标准
30元/天。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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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各项收费依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60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72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除外),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的为准。
(三)住宿费:依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六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87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四)代办费:预收800元/年,多还少补(若教材结算方式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退费办法: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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