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9号(闽江学院校内)
- 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6411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Fuzhou Melbourne Polytechnic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是闽江学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两所公立本科高校合作举办的高等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全国三家之一、福建省唯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高职院校,前身为闽江学院爱恩国际学院,已有24年中外合作办学历史。学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担任省长期间,积极推动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友好省州关系的背景下成立的。学校遵循时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并兼任学校举办方闽江学院前身原闽江职业大学校长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思想,确立了“立足福建、融汇中西、注重质量、突出应用”的办学宗旨,秉承“博文强技、奋志卓异”的校训,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同类专业水准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将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化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福州大学城闽江学院内,共享闽江学院的优质本科资源。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中澳双证书——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副学士学位(Associate Degree)或澳洲专科(Diploma)证书。
学校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国际化“双语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实施与国际教育接轨的教学管理,建立多元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一强化、二融合、三培养、四通道”的办学特色,即学生持续三年强化以EAP为核心的福墨英语教育;构建“通专融合”的国际化课程体系;中方、外方和企业三方共育人才;学生培养以就业创业为主,同时打通国内专升本、出国直升和海外留学的深造途径。
近年,学校获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质量工程30余项;列入福建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A类),获评福建省唯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为唯一通过国家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在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院校排行榜中,学校连续三年跻身中国一流高职高专院校,并获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升本率第2名,社会声誉持续提升。
学校构建福墨国际教育联盟,119所国内外高校来访交流189批次683人次。与83所国外大学实现“点对多”学分互认,1000多名学生赴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在全国首创“2.5+1”“2.5+2”专本衔接海外深造模式,完成前2.5年国内英语与专业课程学习后,赴墨尔本理工学院深造获学士学位。学生还通过该项目免雅思申请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昆士兰大学、西澳大学、伍伦贡大学等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外高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获良好发展。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1.福建省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2.其他省、市、自治区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3.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4.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校社会工作奖学金、校学业奖学金、校文体实践奖学金、校创新奖学金等多种奖项,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学校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特设英语学业奖学金、雅思之星、英语词汇达人等多种奖项,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学习。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宿舍
学校位于福州市大学城闽江学院校内。宿舍为四人间,上床下桌,独立卫生间、阳台和浴室(装有24小时供电热水器),配备空调、洗衣机、独立桌椅衣柜,移动宽带端口等。
食堂
学校设松园、篁园、梅园、菊园4个餐厅,每个餐厅各三层。餐厅环境优美舒适,中西餐结合,根据个人口味,每餐人均5-15元。
平均伙食标准
餐厅环境优美舒适,中西餐结合,根据个人口味,每餐人均5-15元。
1.学费: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费〔2017〕22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23800元。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每生每年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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