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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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 联系电话:
    0537-7033666、0537-4458658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0446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4
环境满意度: 4.5
生活满意度: 4.1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曲阜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始称山东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开启了兴办本科教育的历程。1970年9月至1974年4月,与山东大学文科合并成为新的山东大学。1974年4月恢复曲阜师范学院建制。198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为重点建设的六所高校之一;同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建设日照校区。2003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2年以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建校66年来,积淀形成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基础文理优势突出、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卓越教师为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在U.S.News2020、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先后位列国内高校第86位、73位,在2020、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先后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92位、80位。

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工程学、化学、数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其中,教育学为“高峰学科”,体育学、中国史、数学为“优势特色学科”),17个学科入选软科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教育学学科位居全国前10%。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本科招生专业69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建有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智库,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8个省部级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2545人,其中教授305人,副教授657人;现有双聘院士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25人次,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8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占地面积3337.18亩(含在建曲阜校区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总值17.5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6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47万册、电子图书236万册;公开出版《齐鲁学刊》(第二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优秀期刊)、《曲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学数学杂志》和《现代语文》等学术刊物。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了过硬的教育教学质量。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毕业生50万余人,广大毕业生以“基础厚实、作风朴实、业务扎实”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十三五”以来,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13项;在第一至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连续获得一等奖,与北大、复旦、南开等高校为连续获得一等奖的高校;在2013至2020年举办的八届山东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六次获得一等奖数量和获奖总数的“双料冠军”;520人次获“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全国竞赛奖项;本科生1600余人次参与发表科研论文;在全国第三批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中,我校一级甲等通过率在试点单位中名列第一;原创舞蹈作品荣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表演银奖;英语专业八级通过率高达85%,高出全国平均通过率35个百分点;法学专业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42%;连续13年入选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属高校前列;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学校历来重视科学研究,取得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成果。建校初期的“公社数学”曾受到毛主席的赞扬,离子交换法制备碳酸钾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高性能晶体偏光器件获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先后承担了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一大批高层次科研项目,在应用数学、激光偏光、电气信息、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土地规划、物理化学、孔子儒学、教育科学、体育科学等学科领域达到了较高水平。“十三五”以来,累计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969项,科研经费近2亿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0项,包括重大招标项目2项、重大招标滚动资助1项、重点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5项,山东省重大科技项目4项,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4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45项。特别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独特优势,2020年以第一单位获得第八届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居省属高校第1位,打破了山东省属高校12年来一等奖空缺的局面;近五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总数居省属高校前3位,连续10年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自然科学方面,2019年,获山东省属高校唯一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19、2020连续两年获省自然科学奖数量居省属高校第1位,自然指数排名全国83位。

学校秉承中国实学传统,切实履行大学服务社会职能。从上世纪50年代的“土蒸馏釜”到70年代的“跳流鼻坎”最优解,到80年代的“长清模式”、90年代的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对经济社会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我校运筹所的“优选法”和“统筹法”在支援成昆铁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于1978年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近年来,学校主动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对接“十强”产业,参与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带、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鲁西经济隆起带建设,实施服务地方行动计划,在山东省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规划、黄河三角洲生态农业综合开发、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十三五”以来,获批横向课题230项,项目经费6000余万元,30余项智库咨询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学校注重依托孔子故里独特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在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形成特色优势。坚持将传统文化的精华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注重文化育人,构建了“以文化人”通识教育体系,积淀形成了人文特色鲜明的优良教风学风校风。在孔子及儒学研究领域形成了特色和优势,建成了国内唯一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儒学专门人才培养机制,以孔子儒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专门史(思想史)学科是博士学位授权点、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有博士后流动站。与山东大学联合申报省部共建儒家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有“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中国外交遗产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研究基地3个。2013年以来,获批儒学与传统文化领域省部级以上课题192项,其中“历代孔府档案文献集成与研究及全文数据库建设”“《尚书》学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3项,5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项研究入选首批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专项。首倡并规划建设了全国唯一的教师文化主题、师德教育特色的综合性专题博物馆——中国教师博物馆,入选全国十所“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之一,获批全国唯一的“中外青少年交流基地”。与省教育厅共建山东省教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山东省大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指导中心。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外国留学生定点招生高校,是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高校,先后入选公派留学“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建有加拿大、韩国2所孔子学院。多年来,学校坚持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学术方针,以广阔的胸襟,开放的眼界,广泛吸纳多元文明成果,先后与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近20个国家87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在联合办学、教师和学生互派、文化学术交流等领域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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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院系设置
曲阜师范大学专业介绍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曲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6.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7.山东省提前批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山东省考生只有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情况下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外省艺术类专业承认本省统考成绩,山西省书法专业承认太原师范学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

(一)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范围以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公布的竞赛名称为准)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五)艺术特长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所报考学校提供档案,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六)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九)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应优先录取

(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二)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三)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

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四)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的规定,在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科类招生学生择选专业办法》、《曲阜师范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校生有两次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实施办法也按照文件规定进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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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用于勤工助学岗位的专项经费,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酬金每月在80—140元之间,酬金实行差额发放,依据劳动量大小及考核量化分数确定。

学费减免缓: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的助学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烈属子女;孤儿;父母双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父母一方亡故,且另一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2/3—全免。

二类: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有重大残疾、疾病,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1/2—2/3

三类:直系亲属有重大残疾或疾病需赡扶,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家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者。原则上可以缓交或酌情减免部分学费,但不超过全部学费的1/2

绿色通道:家庭实在贫困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资助政策规定申请相关资助。

助学贷款办公室:0537—4454326

济困助学管理中心:0537—4454327

勤工助学网站(教育网):  http://www2.qfnu.edu.cn/jkzx/s/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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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我校现有学生餐厅7个,其中曲阜校区有5个,日照校区2个,菜品丰富多样,经济实惠。除此之外还专门设有清真食堂。学生在餐厅自选就餐,能够满足其不同口味。

    

平均伙食标准

   学生餐厅干净卫生,菜品丰富多样,经济实惠。每生每月伙食费男生220元左右,女生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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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曲阜师范大学收费项目

详见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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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名单
  •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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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 电话:
    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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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 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 电话:
    0532-86057077(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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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电话:
    0532-8698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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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 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 电话:
    0532-86057077(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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