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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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招生办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 邮编:250300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2331
综合满意度: 4.5
环境满意度: 4.5
生活满意度: 4.2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山东女子学院学校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128.67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教职工819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71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284人;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41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工商管理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学前教育为核心的2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8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点,10门课程入选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先后荣获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幼儿园教师协同培养综合改革实践”获批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立体化、一站式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省级创新实验区,金融工程(金融大数据方向)专业获批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性品牌专业。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206项、省部级奖296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育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84项,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平台。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立项与成果逐年增加。“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11项,省部级课题157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项,出版学术著作93部、教材18部,授权国家专利261项。2020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实现了新突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2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主动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妇联和山东省妇联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积极承担并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和制定等,“学前教育立法团队”负责起草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被评为2019年山东教育十件大事之一,并承担教育部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和《山东教育现代化2035》学前教育部分的起草工作。《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为全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

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服务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健康养老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文旅产学研”首批促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成立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服务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乡村旅游、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产业。其中,农业品牌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为此专门做出批示,“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共同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已与48个国(境)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组织教师进修、学生交流学习400余人次。

68年来,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性别平等教育和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四自”精神、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先后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幼儿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余万人次。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升本以来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校正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的发展目标和“12345”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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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院系设置
山东女子学院专业介绍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女子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及升学

1.本、专科学生报到入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经本人申请且符合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条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2.本科生符合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考;专升本依照毕业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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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2000-4000元。

此外,还进一步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进一步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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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作为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示范单位”,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和完备的生活设施。现有学生公寓楼9幢,每幢宿舍均安装有监控设施,并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楼内配有公共饮水机、洗衣机等服务设施;学生宿舍有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年·人;8人间,收费标准为600/年·人。

公寓实行物业化管理,由知名物业公司负责楼内保洁、维修、保安等专业服务。学校注重加强宿舍文化建设,楼内设有党团活动室、心理阅览室、朋辈谈心室和健身室,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学生宿舍生活,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平台。

食堂

学校餐厅能同时容纳万余人就餐,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设立了高、中、低档、回民、川味等不同区域。学生餐厅卫生、洁净、服务热情,获得长清大学科技园第一家“标准化食堂”的称号;被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还被山东省高校后勤管理处伙食专业委员会评为“管理工作示范单位”。

学校设有生活用品超市、电话超市、先进的智能化浴室和形象设计室等一系列生活服务设施,保证了学生日常生活的需求。学生超市设立了生活日用品、食品和文体用品等8类经营项目,基本能满足学院师生学习和生活的要求。学生超市创造了大学科技园区的多个第一:第一家取得检疫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第一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进行税务登记;第一家由长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12315”挂牌。

平均伙食标准

日均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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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山东女子学院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如有变动,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我校自2017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注册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每个学期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辅修、重修学分数收取,每个学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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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名单
  •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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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 电话:
    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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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 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 电话:
    0532-86057077(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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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电话:
    0532-86983086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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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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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 电话:
    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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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 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 电话:
    0532-86057077(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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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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