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 联系电话:0535-6925031 692503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078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4078.jpg)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属于专科二批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
二、院级奖学金:院长奖学金1500元/人、综合一等奖800元/人、综合二等奖500元/人、综合三等奖300元/人、院级优干奖300元/人。
三、其它奖助学金:系级优干奖200元/人、最佳进步学习标兵奖150元/人、最佳勤奋学习标兵奖150元/人、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文体单项奖300-800元/人、特殊贡献奖500-1000元/人。
四、贷助学政策:学院设立1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慈善爱心超市”,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用品需求,开设“绿色通道”,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费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学院实行了“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勤工俭学”、“学期奖学金”等多项奖优助学项目。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宿舍
我院新校区已建和在建的学生公寓共分三期,共14座楼,总共能容纳16000多人住宿。
一、建设标准
学生公寓均按6人居住设计的,每个房间的实际使用面积为26m2,设有独立阳台,房间内配备6张床、6张学习桌、6个凳子、电风扇、电话、网线、闭路电视线。学生用水一室一表计量,用电实行一卡通;电脑计量控制。其中一期4座学生公寓楼,每个房间内都带有卫生间,二期和三期8座公寓楼在每层设置2个公共卫生间。每期4座公寓楼以通廊相互连接,通廊上建有洗衣房,学生可投币自助洗衣;每座学生公寓楼道内均装有声控灯、应急灯和安全通道指示灯。
二、住宿收费
我院所建学生公寓全部按照省高校大学生标准化公寓设计建造的,学生住宿收费依据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每生每年700元-1100元不等。
三、管理与服务
我院学生公寓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与服务,每座公寓楼配有管理员、看楼值班员、卫生保洁员,负责楼内的安全、卫生、水、电及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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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大专(高职)学费标准为4800-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学费13000元/年,校企合作类学费8000-8800元/年,住宿费700-11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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