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海军路1166号
-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8575234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320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4320.jpg)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一所发展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就业优势突出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的教育行政管理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由“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资举办。学院成立45年来,乘国家航运发展东风,依托特大型中央企业,积累了丰富的航海教育培训经验,是我国航海教育培训的标杆院校。学院每年为航运、物流、船舶工程类企业培养输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专业优秀毕业生1000余名,每年培训各类船员2万多人次,是少有的最受航运企业青睐和认可的院校之一,具有广泛的行业影响力。
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精品专业3个,省市级特色示范专业12个,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27门,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航海操纵模拟器、轮机模拟器等先进实训设备。学院具备70余个国际认可的船员证书培训资质、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培训项目达140多个。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教学经验丰富,业绩能力突出,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人才培养国际化、学生管理军事化、质量管理程序化”的办学特色和“政治过硬、专业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人才培养特色。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航运强国”发展战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精心培育航运英才,2020年,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整合其在全国的11家教育培训资源和资质,依托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建立了“中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党校”、“中国远洋海运大学”、“中国远洋海运研究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四位一体”新平台,实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大学”为愿景目标,履行“教育培训、战略品宣、文化传承、科技创新”四项职能,大力推进“以集团战略为导向、以内部需求为目标、以产教融合为抓手”的职业教育。
新平台的建立为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前景。集团投资18亿元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学院新校区,规划占地700余亩,同时拥有100余亩港池和码头,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一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8月竣工,9月投入使用,2021级新生将第一批入驻新校区学习。新校依山傍海,风景优美,将为广大学生成长创造世界一流的软硬件学习环境。
集团作为世界最大的航运企业,高度重视船员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广纳英才,培养专才。自2020年起,集团在学院设立“订单班”,全面、深入、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航海类专业的学生,从入学开始,即成为央企准员工,实现“入学即就业”。学生在校不仅享受各类补助,毕业时还可依赖“订单班”的航运企业船舶实习资历,实现早持证、早升职。
“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选择报考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就是选择了实现环游全球、成就人生、富家强国的男子汉梦想!
学院网址:http://www.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qmc.edu.cn/zhaosheng 咨询电话:0532~85752335 85752348 85973952 招生 QQ 群:376912676 学院招生公众号:qmcjob 青岛西海岸新区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海军路1166号 |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普通专科录取
1.学院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按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
8. 性别要求:各专业性别不限,但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女生慎报。
(二)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
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院级学生综合奖学金(1500元、1000元、600元);
3、院级优秀新生奖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4000元、3000元、2000元);
5、“中远助学金”(2500元/人);
6、生源地贷款;
7、院级爱心基金,勤工助学;
8、“万邦”、“泰昌祥”“海丰”、“韦立”、“中远”等海内外企业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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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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