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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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天河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花都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0861
综合满意度: 3.6
环境满意度: 3.4
生活满意度: 3.3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学院网址:http://www.gdcp.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dcp.cn/zs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1999年由广东交通学校(创办于1959年)和广东省航运学校(创办于1960年)合并组建,是一所由广东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和改革开放前沿广州市,办学以来,坚持立足交通,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现有专业涵盖路桥、城市轨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汽车、智能交通、船舶驾驶、交通运输、机电、物流、电子信息、IT、财经、艺术媒体等就业领域,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级示范性专业6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19门。学院办学条件不断完善,拥有126个设备先进的一体化多功能校内实训教学场所,20多个政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492家紧密型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实训条件,毕业生获取中级以上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年均超99%;拥有一支高素质“双师结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比例达28%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占46.49%,专任教师双师素质比例达80%以上。“十一五”以来共承担各类教学、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370项,先后有3个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项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增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主编或参编专业标准、行业规范3部。近三年来,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奖项71项(其中一等奖12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28项),省级奖项168项。优质的教育资源、教学质量以及广东交通行业的深厚渊源吸引了广大考生,成为考生首选报考的高职高专院校之一,同时为学生开辟了广阔的就业通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

    学院始终面向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设有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65项专业技能鉴定资格和60项职业培训资格;拥有交通部授予设立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可开展32个工种的培训鉴定;拥有可开展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船员等33项岗位业务和技能培训资质和5个省内唯一的职业资格考点;拥有中国企业联合会主办的“653工程教学基地”。近三年,学院面向行业和社会共培训和鉴定各类人员10.64万人次,组织职业(执业)资格考试9.2万人次。

    学院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精神,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十一五”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当前,学院正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两厅共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契机,深入践行“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办学理念,全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解放思想、凝聚力量、锐意进取,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技术应用型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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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861
第五条学校地址:
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 邮政编码:510650
北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 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第三批专科A线,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分档时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的总分由高至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并按加分后总分根据“第二十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部分专业岗位对从业人员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路政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且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有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裸眼视力4.7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裸眼视力4.6以上),不招收色盲的考生,并请双眼裸眼视力低于此标准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财经专业5000/年;理工、外语专业6000/年;美术类8000/年。住宿费标准:一级公寓(含引资公寓)1000~1500/年;普通公寓650~750/年,按实收取。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颁发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三十二条 我校设有“新生优秀奖学金”,按报到当天统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为学院文、理科各前3名的广东省内普高新生,可获新生优秀奖学金。如出现总分同分,则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仍有同分,则按同分人数均分奖金。
第三十三条我校设有助学金,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我校设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分别有“利泰集团汽车专业6S奖助学金”、“东方思维奖助学金”、“飞捷物流与运输奖学金”、“建华船务有限公司奖助学金”、“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奖学金”、“张琛奖学金”和“伟光奖助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
招生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叶兵
电话:02037231776 传真:02087024651
电子邮箱:jsc@gdcp.cn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7236028
传真:02087025935
电子邮箱:zsjyc@gdcp.cn
学校网址:http://www.gdcp.cn
招生网址:http://www.gdcp.cn/zs
 
第十章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312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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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

 

 

  • 国家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 国家奖学金:奖金额8000元/年·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额5000元/年·人
  • 国家助学金:奖金额3000元/年·人
  • 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 新生优秀奖学金

按报到当天统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总分为学院文、理科各前5名的新生(广东省内普高生),可获新生优秀奖学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如出现总分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仍有同分,则按同分人数均分奖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发放。

  • 学院优秀奖学金

 

  • 企业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 利泰集团汽车专业6S奖、助学金

利泰集团汽车专业奖助学金是大型民营企业利泰集团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专业奖助学金(人民币30000元/年),用于奖励汽车学院汽车相关专业优秀学生、资助相关专业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和资助汽车学院开展6S品质文化(6S学生管理)推广活动;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每届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 建华船务有限公司奖、助学金

建华船务有限公司奖学金的对象是奖励口岸商贸学院国航系各专业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优秀学生,每年级各2名共4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建华船务有限公司助学金的对象是奖励口岸商贸学院各专业二、三年级优秀贫困生各5名共15名,每年每人奖励人民币600元。

  • 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奖学金

惠州市金桥海运有限公司奖学金的对象是奖励海事与港航学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船体建造专业二、三年级优秀学生,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2名,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20000元/年)。

  • 金华美企业奖学金

“金华美企业奖学金”是广州市金华美工艺制造有限公司在海事与港航学院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机电一体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2个专业二、三年级优秀学生,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特别奖2名。一等奖1100元人民币;二等奖800元人民币;三等奖500元人民币,特别奖2000元。(¥20800元/年)。

  • 东方思维奖、助学金

东方思维奖、助学金是广东省交通集团属下的广东东方思维科技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奖、助学金(¥30000元/年)。用于奖励公路学院、物流与运输学院的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优秀贫困生助学金500元/人。其中公路学院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助学金6名。物流与运输管理学院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助学金4名。

  • 张琛奖学金

张琛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口岸商贸学院国际航运管理系各专业二年级、三年级学生。目的是促进学生勤奋学习,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每人奖励500元。

  • 锐捷奖学金

锐捷奖学金是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在计算机工程学院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锐捷网络工程师(RCNA)”认证中的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为RCNA认证中成绩排名前5%的考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400元、200元、100元,并颁发锐捷优秀认证证书。

  • ATA企业奖学金

ATA企业奖学金是北京全美教育技术服务(ATA)有限公司在计算机工程学院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IT厂商认证中的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为认证考试中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250元、150元、100元,并颁发ATA优秀认证证书。

  • 广州巨和工程机械专业6S奖助学金

广州巨和工程机械专业6S奖助学金是广州巨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专业奖助学金(人民币19000元/年),用于奖励汽车学院工程机械专业优秀学生和资助汽车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支持汽车学院开展6S品质文化(学生6S管理)推广活动。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2500元、1500元、1000元。每届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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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住宿条件

 

学生普通公寓,收费标准700~750/人;

学生一、二级公寓,收费标准1200~1500/人。

食堂

    学院食堂经公开招标引进有资质的饮食管理公司经营,共有四个学生食堂每餐都准备了风味各异的数十种菜肴、各式各样的小吃、夜宵,消费低,学生生活费平均在250—300/月左右。能满足全国各地学生的口味。

平均伙食标准

    学院食堂经公开招标引进有资质的饮食管理公司经营,共有四个学生食堂每餐都准备了风味各异的数十种菜肴、各式各样的小吃、夜宵,消费低,学生生活费平均在250—300/月左右。能满足全国各地学生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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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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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收费项目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财经专业5000/年;理工、外语专业6000/年;美术类8000/年。住宿费标准:一级公寓(含引资公寓)1000~1500/年;普通公寓650~750/年,按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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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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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 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 电话:
    020-87110737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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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510642。
  • 电话:
    020-85283652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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