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

深圳本地宝 > 深圳教育 > 深圳学校查询 >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本部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 顺德校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冈大道33号。
  • 联系电话:
    020-61648502、61648504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2121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1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3.6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南方医科大学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首批5所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部委省”共建医科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硕博连读)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办学规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21个教学机构,开设本科招生专业29个,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16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科建设:学校连续2年入选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广东省重点学科;10个学科入围ESI全球前1%,临床医学入围ESI全球前1‰,ESI总体排名位居全国第52。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人才培养:学校是唯一开设八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基础医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与世界21个国家和地区的63所知名高校、医疗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9项,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2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1项、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近年来,本科毕业生中先后涌现出侯凡凡、夏照帆、高天明等多名两院院士。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临床医学通过率最高排名全国第4,中医学3次排名全国第1。“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成绩稳居全国医药类高校前两位,共获国家级奖项47项,其中“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国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创业计划大赛(“小挑”)国赛连续五届金奖,共7项;第七届“互联网+”国赛金奖2项,全国独立医科大学并列第1。以决赛第1名的成绩获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2019年度研究生临床能力(眼科学)竞赛特等奖。2015年以来,先后有2人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6人获“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或提名。2017年,本科生获全国临床技能大赛一等奖。2021年,1人获得首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组别金奖。2022年,4人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数居全国第19、独立医科大学第1,创历史新高。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268人次,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374人次,其中:两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21人,长江学者22人,国家“杰青”21人,国家特支计划20人(青年拔尖人才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8人,国家“优青”16人。其中,2022年入选国家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拔尖人才1人,实现广东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该项目上零的突破。

科学研究:学校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脑与类脑研究中心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10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29项,省部级一等奖50项,获国家科技奖数量位居广东省属高校第一。连续3个五年计划牵头承担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2年,获国家自然基金356项,立项数居全国第22位、广东省高校第2位,连续7年跻身全国30强,排名稳步上升;博士后基金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第12位、独立医科大学第1。《南方医科大学学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类项目,连续8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综合评价得分位列全国医药大学学报类期刊第1位。

医疗实力:现有直属附属医院8所、参照直属附属医院管理的政校共建医院5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9所,共展开床位数超14000张,牙椅数超700张,年诊疗量约1700万人次。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病)4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60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35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5个,建成广东省肾脏病研究所、广东省肝脏疾病研究所、广东省骨科研究院、广东省口腔医学研究院。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开展医教研全方位深度战略合作。南方医院、珠江医院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行列,连续四年进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前100;在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2021年度)中,南方医院居全国综合排名第18,珠江医院排名第87。南方医院牵头建设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中医(风湿病科)诊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入选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入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第三附属医院成为国际整形与创伤外科学会(SICOT)中国分部所在单位。中西医结合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

(更新时间:2023年2月)

更多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院系设置
南方医科大学专业介绍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法学(卫生法学)、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应用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含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护理专科专业同时招收文科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即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其所在省份投档总分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投档时未排序,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九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上海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上海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的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一览表》中先进对象、竞赛优秀生对象和政策照顾对象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级生源所在省的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考入我校的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共有三次专业调整的机会:第一次是在新生入学后军训期间,个人提出申请,教务部门组织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专业调剂,即“出一进一”;其他两次分别在大一、大二的下学期,由各学院根据一定的比例,允许少数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其它

更多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多项学生奖学金项目和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以及困难补助等多种助学机制,支持每一位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奖励大二及以上成绩优异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大二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优异学生;

★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将获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奖励大二及以上优秀港澳台学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广东省资助:

★广东省新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广东省新生。

校内生活补助及学费资助:

★学校奖学金:奖励大二及以上优秀学生;

★校内生活补助及学费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

★课外学术技术文体活动成果奖励:荣获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的学生;

★疫情洪涝灾害专项补助:用于资助受疫情、洪涝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突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勤工助学:自愿申请,人岗匹配后上岗。

社会资助:

★姚开泰院士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医药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达到中等以上的学生;

★郭泽伟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学校科技创新型优秀毕业生;

★陈伟洪奖学金:奖励卫生管理专业优秀毕业生;

★杨帆女子奖学金:奖励临床医学专业优秀女毕业生;

★东鹏饮料集团“白大褂明日之星”奖学金:奖励录取为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新生;

★信达生物统计学基金:奖励生物统计学系学习和科研成绩优异的研究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温氏大华农奖学金:奖励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国际联合培养学生,资助贫困学生;

★宜昌人福药业公司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

★新宝宝奖学金:奖励中医药学院学习、科研优异的学生;

★苏武康奖学金:奖励第一临床医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

★聚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药学院奖助学金:奖励药学院学生及学院科研、交流、讲座等;

合众励志奖学金、时代助学金、太极—太罗奖学金:资助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友学长发展基金、学院校友基金:资助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美迪高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奖励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和创业助力基金:奖励南方医科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和创业;

★广东依佛拉家居奖助学金:资助顺德校区全学段办学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已与学校签订协议,承贷银行可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专项困难补助。学校每年从校友基金中划拨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特困生的生活补贴。

★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因重病住院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校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学费缓交或减交。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延期交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减交。

更多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校本部、顺德校区分别建有国内一流的4人一间的学生公寓,每间宿舍有卫生间、洗澡间,由太阳能热水器供应热水。宿舍内全部通电话、通网络。

食堂

有能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的学生食堂,内部配有中央空调,并设有全国各地的风味一条街。学校目前有包括一家四星级宾馆在内的多间宾馆餐厅可供学生及临时来校的家长住宿和用膳。学生食堂供应品种多、时间长。

平均伙食标准

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1000-1500元人民币

更多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南方医科大学收费项目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人·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人·学年;管理、经济、法学类专业606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更多信息>>
广东高校名单
查看详情
  • 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 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 电话:
    020-87110737
  • 官网:
查看详情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510642。
  • 电话:
    020-85283652
  • 官网:
查看详情
广东高校名单
查看详情
  • 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 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 电话:
    020-87110737
  • 官网:
查看详情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510642。
  • 电话:
    020-85283652
  • 官网:
查看详情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