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佛山市澜石二路20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736
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治学严谨,校风优良。教学成果显著,以专业改革与课程建设为教学的核心工作。2004年《创业教育》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取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在全国“中华杯”、“师生杯”、“真维斯杯”等全国服装设计大赛、全国环境平面设计大赛、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院坚持理论教学和专业技能培养并重的原则,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根据纺织服装业小型企业多、专业知识应用性针对性强、毕业生自主创业门路广的特点,学院在各专业学生中开展的创业教育卓有成效,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是考生报考的理想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7%以上,处于同类院校的前列。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中高职称教师占8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30%以上,有国内外专兼职结合的专家、教授师资网络。教学教务管理实现规程化、信息化管理,教学设施完备,建有服装设计与工程实训中心、纺织工业实训中心、纺织品检测中心、纺织染化工程研发中心、小企业发展中心、博思语言中心等,有各专业适用的实验室30多个,校外专业实训基地27个。学院与德国迈耶西公司合作建设了国际一流的迈耶西针织技术实验室,面向企业与社会开展针织技术培训。学院与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美国、中国香港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中外教育合作项目,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2005年是学院建校20周年,学院教育观念和办学思想秉承“德育为首、能力为本”,培养面向企业现场的懂技术、善动手、能管理、会经营、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以建设新校区为契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将学院办成全国一流的纺织服装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 更多信息>>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所在系推荐,拟转入系同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须本人申请,校内逐级审批,报省高教厅批准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3.学生跨省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教育厅批准,并发函通知转出省教育厅和学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原所学课程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要求相同者,其所取得的学分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其学分不予承认,所缺课程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来补修齐,并取得学分方可毕业,补修课程按重修课程标准收取费用。
5.学生转专业、转学应在第二学期第一周内提出申请,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6.学生要求转学到国外(境外)学校学习,由本人申请,经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校长批准。学校提供学历证明及成绩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3.已有一次转专业、转学者;
4.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5.无正当理由者。
其它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公开信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档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学生。3、个别专业的选考科目在指定选考科目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放开。4、专业分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5、外语考试须为英语语种。 6、其它原则按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标准发放;
2、广东省政府奖学助学金。广东省政府助学金(2000元/年);
3、学院优秀新生奖。当年第一志愿高分生源(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4、设立企业奖学金(8000元)。经考核评比给予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0—3000元的奖励;
5、学院还设立学业优胜奖、单科成绩优秀奖等多种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发放;
6、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政策,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提供乡镇、街道及县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生证明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材料;
7、特殊困难学生,经申请批准后,可获减免学费。同时,学校为特困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8、学校设立部分工作岗位,贫困学生勤工助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2、学院设有爱心基金会,特困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宿舍
配置:1250元配置:每生一床,一柜,一桌,一椅.
标准:1250元/生/年(2人间);900元/生/年;750元/生/年;以上标准有独立洗手、冲凉房;700元/生/年(公用洗手间,冲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