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4325
- 统一身份认证:
南方科技大学(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南方科技大学及数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学科设置和办学模式,以理、工、医为主,兼具商科和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在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办学,在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上开展研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
南方科技大学扎根中国大地,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历史机遇,发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校精神,突出“创知、创新、创业”的办学特色,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努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及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快速建设成为聚集一流师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造国际一流学术成果并推动科技应用的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尽早实现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我校按理工科大类录取,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在大学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社会需求再选择专业。
我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测验考生的独立思考和批判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以及适量的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知识。
我校不设投档比例,凡参加我校能力测试并在提前批自主选拔志愿栏中填报我校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调阅档案。
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按我校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详见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我校招生仅限已参加过我校自主能力测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并使用原版英文教材,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地招办规定加分进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暂无艺体类专业。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地招办规定加分进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殊政策,仍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仍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大一大二不分专业,大三根据兴趣和能力选择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同学们全面及多元发展,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励和资助体系。
一、新生奖学金
成绩优异的新生,入学即可获得丰厚的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70%以上。新生奖学金分为以下7类:国际英才奖、校长特别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015年,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65%;2016年,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85%,平均新生奖学金金额6460元;2017年,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72%,平均新生奖学金金额11550元。
二、奖励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成绩优异,具有多方面特长的学生。
综合成长类:国家奖学金、十佳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术研究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资助、学科竞赛奖励。
创新创业类: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实习补贴。
国际交流类:学生境外交流资助、本科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社会责任类:社会实践评优、五四优秀团员评优、五四优秀团干部评优、学生应征入伍奖励。
书院奖学金:目前,致仁书院、树仁书院、树德书院、致新书院、树礼书院均设有专属本书院学生的奖学金。
院系奖学金:目前,生物医学工程系、数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金融系、生物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均设有专属本院系学生的奖助学金。
三、资助
学校已编织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上学的“安全网”,打造了贫困孩子接受更好教育的“保险箱”,努力实现“资助一名学生、改变一个家庭、阻止贫困传递、造福国家社会”。我校的资助体系将尽力实现“两个覆盖”: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部基本求学费用。学校已经开展的资助项目有:
贷款类: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类:国家助学金(3000元)、绿色通道及学杂费缓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医疗保险保障、交通补贴、就业补贴。
奖助类: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勤工助学(800元/月)、公益金百万行助学金(5000-2000元)、境外交流资助金贫困资助、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境外学习资助金
为拓展学生视野,实现每位同学在本科期间出境学习交流一次的目标,我校已与几十所境外大学合作,设立境外学习资助金,资助学生出境学习。2017年共发放境外学习资助金691万元,用于支持348名同学前往境外学校学习,每名所获学生资助为10000至165000元不等。2017年境外学习资助情况如下:
1.短期项目资助:人均1.5万元, 共资助学生314人次
2.长期项目资助:人均6.2万元,共资助学生34人次
3.卓越项目资助;人均9.6万元,共资助学生9人次
五、校外奖学金
学校组织同学及毕业生申请深圳大运留学基金等奖学金项目,奖学金额度为20000至55000元/人。
关于奖助学金的更多介绍,可通过以下网址获取:http://www.sustc.edu.cn/campus_2_2_1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已编织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上学的“安全网”,打造了贫困孩子接受更好教育的“保险箱”,努力实现“资助一名学生、改变一个家庭、阻止贫困传递、造福国家社会”。我校的资助体系将尽力实现“两个覆盖”: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部基本求学费用。学校已经开展的资助项目有:
贷款类: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类:国家助学金(3000元)、绿色通道及学杂费缓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医疗保险保障、交通补贴、就业补贴。
奖助类: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勤工助学(800元/月)、公益金百万行助学金(5000-2000元)、境外交流资助金贫困资助、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费每人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