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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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民办
  • 详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 学校性质:
    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4175
综合满意度: 3.5
环境满意度: 3.9
生活满意度: 3.3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简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现有管理类、服务类、工程类、艺术类等40多个专业,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十年教育沉淀
    在党和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号召下,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08年4月正式成立。学院在具有十多年本科办学历史的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外事学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学院在作为四川师范大学的非内设二级学院办学的十多年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了办学条件,学院已形成了价值近6亿元的优质办学资产;在过去的办学过程中,学院在教学、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等方面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管理规范到位,家长放心满意。
    区位条件优越
    学院地处四川省会成都市。成都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又是一座国际化现代大都市,更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及交通、通讯枢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学院位于成都市城东,毗邻三环路、紧邻成都东站,地处城市向东发展的核心地带,成都地铁2号线直达我院,交通顺畅,出行便捷。
    校园现代优雅
    学院占地面积820余亩,绿化面积达到65% ,被誉为“花园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现有教学大楼、图书馆、艺体馆、校医院、标准田径运动场、形体房、各种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学生公寓配有电视、电话、衣柜、书桌、饮水机、集中供应热水系统、网络端口等现代化生活设施。校园内芳草茵茵,百花满园,湖光山色,人文荟萃,是陶冶情操、学技强能的理想之地。
    教学设施先进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建筑工程实训中心和汽车实训中心大楼各一栋,实习实训教学设备近千台(套)。建有与各专业配套的实验实训室30余个,包括信息技术类实验室、经济类实验实训室、电子类实验实训室、管理类实验实训室、旅游类实训室、艺术设计类实训室、服装裁剪与制作实训基地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4677万元人民币。拥有教学用计算机2000多台,语音实验室12间,多媒体教室110余间、10000余个座位,形体房5间,画室及专业设计教室20余间,图书馆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藏书94万余册,拥有现代化的电子图书系统,能同时容纳4000余名学生阅览。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在作为四川师范大学非内设二级本科学院办学的十多年中,已建立了一支数量有保障、学历层次高、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同时,学院从相关行业中聘请实际经验丰富、操作能力强、具备良好授课能力的技术专家、能工巧匠进行实践教学和指导。学院现有以“双师型”为主的教师70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50余人。
    校企合作密切
    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已与长虹集团、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保利地产、丹马士环球物流中心、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成都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锦江宾馆、万科物业有限公司、四川晟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四川省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八益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协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四川现代物流协会、成都市服装(服饰)协会等500余家企业和行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工作室,开展技术与文化交流、人员培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创新育人模式
    学院树立了“教会学生做人+教会学生做事”的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以“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学风建设、职业技能培养与就业教育”为一条主线、用“严格规范的校纪校规加以约束,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以熏陶,细致深入的思想教育加以引导”三个层次为保障的“一条主线三个层次”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基于素质教育、符合高职教育规律的高职人才培养新途径。在素质养成教育中,学院打造了“教室阵地、寝室阵地、校园文化建设阵地”,全面实施素质养成教育;在学风建设中,学院打造了“早自习阵地、晚自习阵地、课堂阵地、图书馆阵地”,狠抓学风建设;在实习实训中,学院依托500余家校企合作单位的资源,让学生在职业情景中限定时段解决问题和完成系统的工作任务,从而实现“入行到懂行再到内行”的转变。
    倡导复合学习
    学院优秀毕业生按照当年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的相关文件、政策可专升本到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阶段继续深造学习。学院积极与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高校联系,落实了学院学生的专本套读(自考)工作。目前,已开设建筑经济管理、汉语言文学教育、视觉传达、会计、社会工作与管理、电子商务等自考本科专业。学生通过参加专本套读学习,在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后,在毕业时既能拿到我院专科毕业证书,又能拿到合作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学院十分重视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求学生参加资格证书报考、学习和认证,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全员指导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适应市场需要的就业能力。学院与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以及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等,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学院2011—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8%。学院在2013年4月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办学成绩初显
    短短几年时间,在校生人数就突破一万人,学院豪迈跨越进万人大学的行列。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佐书在视察学院时,高度肯定学院“办学模式好、办学机制好、办学效益好”、“高职教育就应该这样办!”
    建院以来,莅临学院的四川省副省长黄彦蓉,民革中央副主席、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钮小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卢铁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冯元蔚、四川省原副省长杨志文、四川省教育厅原厅长涂文涛、副厅长王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张成明等领导对学院发展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设计艺术大赛、民政部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排舞大赛,以及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比赛上多次获奖。教师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2011年,学院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改革发展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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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专业介绍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进校后,可在对专业有所认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在我院设置的专业范围内调整专业(不收取调专业费)。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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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多项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 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3、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300元(每期一评);4、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强身健体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等100 -1000元,“华通造价”奖学金2000元。

贫困助学措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金”;四川晟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资助部分贫苦学生学杂费;此外,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还为就读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6000元。

其他资助措施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办理。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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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我院学生住宿条件:学生公寓4-8人一间,每间寝室内有卫生间、洗漱间、空调、热水供应系统、衣柜、书桌、电视机、电话、电风扇、饮水机、宽带接口等,校园内实现WIFI无线网络覆盖。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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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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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收费项目
四川高校名单
  •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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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犀浦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 九里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峨眉校区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西南交通大学
  • 电话:
    028-66366373、66368074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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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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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南充市油院路30号(南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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