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深圳本地宝 > 深圳教育 > 深圳学校查询 >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简介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教育部备案,凉山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坐落于举世闻名的中国“航天城”“月亮城”—西昌市。校园现占地面积392.5亩、建筑面积21.58万平方米,有附属幼儿园1所,建立校外教育实习基地207个,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40万余册,镜像电子图书5万种,在线电子图书超过100万种。

学校现有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艺术教育系、职业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信息中心等7个教学系部,开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艺术体育类等19个专业,现有在校学生7000余人。

近年来,学校发展势头强劲。国家、省州高度重视学校发展,国务院原副总理孙春兰、胡春华等国家领导人深入学校视察调研。教育部原部长陈宝生、四川省委原书记彭清华等部省领导先后到校调研指导。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四川省教育厅协调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17所省内外高校“组团式”支援学校发展。目前,学校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并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对口支援高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18个,建立产教融合基地7个,建成校外内实训基地245个。2022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进行重点帮扶。

更多信息>>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系设置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介绍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总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的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同并全部执行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和分值。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          

为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个性和特长,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年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在原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后形成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的原则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以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  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报到人数的3%。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学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统一安排在一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二年级以后(含二年级)不允许转专业,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可适当延长。  

第二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5.学生休学创业后复学,根据其发展需要,可调整所学专业。  

6.在校生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根据其在部队的表现和个人志愿可转专业;  

7.休学期满复学或退伍复学时,因原专业停招、撤销等而致无相应专业年级复学者,由学校根据本人意愿安排调整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8.单招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单招专业,且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转出专业当年招收报到人数的3%。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没有提交转专业申请者;  

2.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生、国防生);  

3.艺体类和普通类学生不能互转;  

4.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5.所修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   

6.休学、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期间者;  

7.退学或拟作退学处理者;  

8.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处分者;  

9.已有一次转专业者;  

10.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各教学系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 人的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每学年办理一次,在每年的11月份开始启动。11月底前,确需调整专业的学生应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的系(部),逾期不予受理。各系(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经教务处转给学生所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系(部)。  

第八条  12月底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转入专业所在系组织的选拔考试,由转入专业所在的系负责制定具体选拔方案,报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组织考核(可采取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依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然后报学校审批,并公示5天。  

第九条  获得考核资格的申请转专业学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系(部)组织的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如有放弃转专业资格者,可在获得考核资格的名单内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第四章 转专业的后续工作  

第十条  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一周内到转入系(部)报到注册,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由教务处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名额不补,并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转入系(部)请假。已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考试。  

第十一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按转入专业要求审核,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  

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转入专业所在系(部)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和转换,未修课程要组织补修。其中:  

1.单门课程的学分数高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学分数,可以相抵;  

2.单门课程的学分数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学分数,应当补修,符合申请免听条件的,可申请免听,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3.其余未转换学分数的课程可作为任选课程载入学生的成绩登记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西幼校〔2019〕144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其它

普通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仍相同,则比较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理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更多信息>>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 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 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 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LPR5Y-0.3%)。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 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 线电话”)。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 9—11月(目前我校暂未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 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 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6.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 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 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 )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 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具体事宜,可向就读高校进行咨询。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 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 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 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以登录学校官网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查询。
      10.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与资助。
      11.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到校后详见《学生工作手册》,或咨询学生资助中心及辅导员。 

困难生资助办法

更多信息>>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8人间,有独立卫浴。

食堂

4个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35元/天。

更多信息>>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0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5200元/学年;其它专业4800元/学年。

2.住宿费:我校学生寝室为8人间,收费标准为700元/学年。

3.寝室用品费:学生寝室床铺尺寸为90cm*200cm,床铺用品可自带,也可自行在招标供应商处购买(价格详见学校公告)。

4.教材费:根据学生实际领取教材进行结算(预计600余元)。

5.体检费(代收):按招标价收取(详见官网收费公告)。

6.军训服装费:自行在招标供应商处购买(价格详见学校公告)。

7.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自愿购买,按照凉山州医保局文件标准收取(建议在生源地购买)。

更多信息>>
四川高校名单
  •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犀浦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 九里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峨眉校区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西南交通大学
  • 电话:
    028-66366373、66368074
  • 官网:
查看详情
  •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南充市油院路30号(南充校区)
查看详情
四川高校名单
  •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犀浦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 九里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峨眉校区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西南交通大学
  • 电话:
    028-66366373、66368074
  • 官网:
查看详情
  •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南充市油院路30号(南充校区)
查看详情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