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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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4670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学院简介

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四川省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内江。内江素有“成渝之心、大千故里、甜城内江”之称,是“成渝双城经济圈”主轴发展带腹心节点城市,内江到成都、重庆的高速铁路仅需30余分钟,尽享两座特大城市的同城效应。学院环境幽雅、景色宜人,设施完备、生活便捷,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兼具景观休闲、实践基地等功能的校园山体“百草山”药花飘香、碧草如茵。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443亩,一期建成校舍建筑面积12.99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实验(训)楼、大礼堂、学生宿舍、食堂等。其中,阶梯教室23间(包括学术厅2间)、普通教室65间;实验(训)楼3栋2.3万平方米119间,包括基础医学实验室、护理实训室、模拟病房、模拟药房、中药标本室、康复实训室等;学生宿舍778间;一个地下停车场,共550个车位;有标准的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图书馆1栋,有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15万册、电子期刊8000种5000万篇。

学院有专兼职教师240人,具有硕、博士学位93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07人,双师型教师151人,外聘专家6人,拥有一大批神经学、心理学、呼吸内科等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精诚济世、仁心善治”的校训,培育和践行“定心守本、恒久为功”的校风和“行胜于言、止于至善”的学风,以“扎根内江、服务西南、健康中国”为办学目标,努力建设高水平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护理系、健康服务系、医学技术系和药学系,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助产、护理、药学等6个专业。

附属医院  学院秉承“医校共育、系科融合、理实一体”的办学理念,拥有校外实习基地30余个,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两所三级甲等医院为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全国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四川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全国第三家、四川省第一家“全国全民健康管理示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是“全国市级示范中医院”“国家重点建设医院”“国家级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中医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院附属医院实力雄厚,全面满足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需要。

百舸争流、千帆竞发,学院将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为健康中国奋力谱写高等职业教育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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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专业介绍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见招生章程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三年制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 则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发展 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三年 制高职高专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三年高职高专学生 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年高职高专学生转专业主要指一年级新生从录取报到注 册时的专业调换转读另一个专业。 转专业必须是学生自愿申请,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 下,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办理。 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控制普通高中毕业升学 学生转专业学生的比例数,转专业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本专业报到 学生人数的 10%。 为解决对口高职学生中职阶段专业对口问题,对口高职学生 原则上不设定转专业人数比例。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转专业只限一次。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 导担任,成员为教务处负责人、系部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 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审批工作:审定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审定 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教务处。具体职 责为:拟定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学院各系部转专业具体工 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初审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 等。 各系部转专业工作由系部主任负责,教学干事、学工干事、 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转专业具体事宜。具体职责为:制定本系部 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 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系部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 接收学生名单等。 三、转专业的条件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学生在学 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者,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普通高中毕业升学学生转专业规定  1.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三年大专一年级在读学生。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 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 (3)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 要求。 (6)第一学期必修课、推荐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 2.5 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教育部、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4)无正当理由者及其他不符合学院转专业规定者。 (二)对口高职学生转专业规定  1.全日制三年大专一年级在读学生,按照录取专业报到注册 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并取得学籍。 2.已经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3.根据专业对口原则,以中职阶段专业为依据,学生自愿提 出申请。 4.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下列特殊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办公 会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 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院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 习者。3.学生休学、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所学专业的 对应年级接收者。 4.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 要转专业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四、转专业的程序 (一)普通高中毕业升学学生转专业  1. 确定方案,学生申请 (1)在新生第一学期期末,由各系部结合自身情况上报转 专业具体工作方案。教务处对各系部转专业具体方案进行初步审 核汇总,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接收转 专业计划名额及具体考核方式。 (2)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 专业申请表”(附件 1),有专长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资料,在规定 时间内交回所在系部后报教务处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考试,确定名单 寒假期间,各系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对申请转专业 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公示。各系部按照 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组织转专业水 平考试。以学生转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第一学期期末成绩为依 据,确定转专业学生,各系部填报“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报教务 处,由教务处再次审核汇总,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后, 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3.公示复核,办理手续 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学院教务处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入 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结束,经复核无异后,学生按照学院规定 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办理转专业相关手 续。 (二)对口高职学生转专业  1.申请 学生在取得学籍后,向原专业所属系部提出申请, 并填写“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1),同 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系部报教务处汇总。接收系 部根据自身情况,上报转专业具体接收工作方案。 2.审核 教务处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核定申请资料,汇总转 专业计划名单,报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学院院长办公 会批准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3.公示 向全校学生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实 施。 4.实施 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学生按照学院规定持《内江 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三)特殊情况程序  经特殊原因转专业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办理转专业。 五、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一)在学院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 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学期进 入新专业就读。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新专业的有关 要求办理手续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三)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 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系部协助。 (四)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籍号不变,学 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院。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宿舍不调整。 4.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 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 业资格。其所修学分由系部严格按照《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分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 存档。学生须补修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必修课程,具体补修办法 由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制定并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按照《内江卫生 与健康职业学院补修管理规定(试行)》执行;不符合转入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及学分,经审核批准后可作为选修 课记录成绩和学分。 6.学籍室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 善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六、附 则 (一)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部门应该严格 按本文件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在转专业过程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成绩单或材料 等。 2.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 3.有其他影响转专业公平公正行为的。 (三)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 2019 级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施行。 附件 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 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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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是二年级学生开始享受。

1。国家奖学金对象: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具体名额每年9月由财政厅、教育厅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每年9月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教〔2019〕12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教〔2019〕12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9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档次及名额根据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确定。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奋进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我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客观、真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的领导、审批,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初步审查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系部负责具体落实。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第八条  在学校下发评审通知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辅导员(班主任) 、班团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寝室成员等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候选人名单,经班级公示3天后,上报所在系部审核。转专业的同学在已转系部提出申请。

第九条  各系部结合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评选标准和名额进行初审,提出本系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初步名单,并在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拟资助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提出本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一条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对系部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系部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诉,系部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系部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第十四条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应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五条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享受助学金后铺张浪费、高消费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追回所发助学金,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学生若休学或死亡的,将停发该生助学金,将助学金按程序发放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同纪委监委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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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为六人间,拥有独立卫生间、生活阳台,每间宿舍均安装空调,宿舍网络全覆盖。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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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往年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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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收费项目
四川高校名单
  •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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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犀浦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 九里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峨眉校区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西南交通大学
  • 电话:
    028-66366373、66368074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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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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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南充市油院路30号(南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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