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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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邮政编码:650214
  • 联系电话:
    0871-65098085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1393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1
环境满意度: 4.5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昆明学院学校简介

昆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被命名为云南省应用型示范院校。2018年学校获批硕士授予单位。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位于四季如春、风光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市。校园总占地面积2366亩,其中,洋浦新校园1817亩,规划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建成面积48.2万平方米;另有校外实习基地549亩。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备现代。学校固定资产总值20多亿元。

学校现有60个本科专业,18个特色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现有21个院(系):经济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自动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城乡建设与工程管理学院、农学院、医学院、旅游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系、物理科学与技术系、化学科学与技术系、生命科学与技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700多人。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按照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要求,以“思想品德优,理论基础实,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为基本规格,着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上手快、后劲足、能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获得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达到203项,总数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高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大学生创业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内培”、“外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现有在职教职工1615人,其中,专任教师109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28人;教授及其它正高职称人员126人,其中,二级教授4人,副高485人。有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名师工作室8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以及一批国家级、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以高级别项目和应用研究为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推进,着力提高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目前获得批准立项资助的国家基金项目达到76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总数在较短时间内跃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500多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1200多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滇池(湖泊)流域生态文化研究基地成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昆明学院学报》和《旅游研究》的办刊水平不断提高,学报先后荣获云南省优秀期刊奖、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和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奖。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己任,立足昆明、研究昆明、服务昆明,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和贡献开辟自身发展的新空间。积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人才。先后成立了“昆明科学发展研究院”、“昆明滇池(湖泊)污染防治合作研究中心”、“滇池泛亚合作战略研究院”、“昆明市物联网及泛在工程技术中心”4个高层次研究平台和一批院(系)所结合的研究机构,并在相关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经费5200万元,其中,滇池(湖泊)流域生态修复与生态文化研究平台获中央财政及滇池治理基金会1600万元的专项支持。紧扣“一带一路”战略和滇池污染治理,积极承办“昆明科学发展高层论坛”、“滇池泛亚合作战略研究”和“国际水历史学会2012年国际区域会议”等国际会议和重要论坛,举办“昆明讲坛”、“学思讲坛”等4个学术讲坛。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国际化进程。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泰国、芬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20个国家和地区72所高校和教育机构签订127余份合作协议和备忘录,10余个专业招收留学生,先后成立荷兰BTEC教育培训中心、昆明学院曼德勒华文教育中心、东盟商学院、爱尔兰中心、瑜伽中心、中加学前教育中心、昆明学院曼谷实习基地、昆明学院巴黎第五大学合作研究中心、昆明学院缅甸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泰餐饮文化研究中心等10个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与此同时,与南京大学、兰州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交流,在若干领域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互派交流师生。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多次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学校”,被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公安厅评为“云南省平安校园”,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7年,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战略主题,按照“超常规、跨越式、追赶型”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和发展,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全国同类高校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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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院系设置
昆明学院专业介绍
昆明学院招生简章
昆明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云南省在提前本科批、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一本批次、二本批次进行招生;其它省份在二本及以上批次进行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形式主要有:艺术类(含聂耳音乐学院合作办学项目)、体育类(含校园足球人才)、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该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考生,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报考我校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体育舞蹈类统考(联考),若本省未组织体育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九)款安排及调剂专业。

加分政策

    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院在录取各专业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昆明学院《学生学习管理制度》

第七章

第五十八条  学生应按录取通知书录取专业报到注册,报到时一般不得更改专业。

第五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确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六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六十一条 转出和转入专业一般应为相近专业,学生转入专业所属院系应按专业要求,组织对转入学生的测试。

第六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应在第一学年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由本人向所在院系申请,并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本院系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字,所在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学校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二)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生所在院系提出,转入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学校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三)学生转专业后,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由转入院系重新认定,报教务处审核。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方可毕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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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昆明学院学生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

2.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3.省级三好学生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5.省级优秀毕业生

6.校级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

7.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8.校级优秀毕业生

9.昆明学院单项奖学金

10.世博车市奖学金

昆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一等助学金

3.国家二等助学金

4.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昆明学院助学金

6.世博车市助学金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特困补助

8.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由学校组织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9.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指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交清学费和住宿费,学校采取新生先报到入学,后缴费注册的一种特殊措施。

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金额为8000元。该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困难生资助办法

      昆明学院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将新生入学后学院为贫困生开设了“绿色通道”,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是在我院就读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以及高考成绩名列我院当年录取新生前列者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将按照每年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公开进行评定。
学院还设立了各类贫困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获得资助。 
学院设有院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积极为贫困生寻找院外勤工助学的途径。学有余力的贫困生可通过勤工助学取得相应报酬。
学院设有“贫困生奖助基金”、“昆明学院励志奖学金”和“昆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步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较好的学生给予奖励或者补助,总受助面达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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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序号 一类公寓 价格(元/生 学年) 备注
 1 四人间 1200  
 2 六人间 800  

     
         2010年7月底,学校已整体迁入位于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洋浦校园。新校园占地1800余亩,地势开阔、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交通便利。  新校园学生宿舍全部为一类公寓,宿舍区环境优美,宿舍内各类配套设施完备,生活方便。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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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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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收费项目

我校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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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校名单
  • 地址:
    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邮编:650500 东陆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邮编:650091
  • 电话:
    0871-65939873、65033819、6503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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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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