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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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726000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1396
综合满意度: 4.0
环境满意度: 4.1
生活满意度: 3.8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商洛学院学校简介

                            商洛学院简介

   商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秦楚文化交汇地、革命老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商洛市。商洛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距离省会城市西安110公里,东临河南,东南接湖北,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交通区位优越便捷,生态旅游和物产资源丰富,享有“秦岭最美是商洛”“中国气候康养之都”之美誉。

   商洛学院肇始于1976年成立的陕西省商洛地区五七师范学院,1979年更名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商洛师范专科学校,1987年整体上划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05年与陕西省商洛农业学校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改建为商洛学院,2011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2014年被列入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入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确定的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高校,2018年被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会员单位。   

   建校43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尚教为学 践用至要”的办学理念和“博闻强志 正道直行”的校训,坚持“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务基层,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凝练打造“秦岭现代中药资源和绿色食品开发利用,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贾平凹研究、秦岭画派等地方文化传承创新”三大鲜明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人才,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学校现有3个校区,占地900余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研究部。开办40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面向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11000余人。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734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42人(博士122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51人,聘请中国科学院赵鹏大院士、中国工程院张生勇院士为“双聘院士”,有二、三级教授6人,国家级师德标兵1人、陕西省师德标兵3人、陕西省优秀教师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6人,陕西省“特支计划”3人、“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5人、“三秦人才津贴”获得者3人、“陕西青年科技新星”4人。建立了一支以侯洵、徐宗本、樊代明、刘加平、欧阳晓平等“两院院士”和著名作家贾平凹等专家学者为代表的兼职教授队伍。   

   学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有省级“一流专业”4个(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1个、陕西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实习实训基地218个。近年来,获批省级及以上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3项,主持省级以上各类教改教研课题100余项,荣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获批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30个。   

   学校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坚持以学生党建为龙头,通过实施“三早一晚”等学风示范工程,积极营造良好学风。近年来,学生考研上线率连年保持在14%以上,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39项、省级项目358项;在各类竞赛中荣获省级以上奖励1700余项;近年来,荣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2金5银12铜”良好成绩。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生2万余人次,学校多次被评为“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校地合作发展道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高。现有1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建成了8个省级研究平台(2个陕西省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唯一的省级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矿产资源清洁高效转化与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商洛文化暨贾平凹研究中心、陕西秦岭特色生物资源产业技术研究院、陕西省商洛市GAP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南秦巴山区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建成了商洛市生态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商洛市食品加工环节风险监测研判中心等12个市级科研平台、量子光学研究所等6个校级研究机构、3个校外博士工作站和2个农作物技术示范推广实验站。建成了“秦岭植物标本陈列室”“秦岭矿产资源陈列室”和“商洛红色文化资料馆”3个大型资料馆室,是陕西省首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单位。拥有1个陕西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0个市级科研创新团队和11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近年来,共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科技推广项目1项,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21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市厅级各类科技奖励271项,取得知识产权类成果518项。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国际权威检索机构SCI、EI、ISTP等收录393篇,出版各类著作130部。《商洛学院学报》连年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优秀期刊”,是“陕西省高等学校优秀社科学报”和“陕西高校精品期刊”。

   学校坚持扎根商洛大地办大学,全力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大力实施“根植地方行动计划”,与26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广大教师围绕服务地方的各类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承担相关科研项目370项。承担“国培”“省培”计划110余项,为全省各地市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及教师2万余人。为商洛六县二区工业、农业等各个领域培训从业人员2万余人次,履行了高等院校服务地方的社会责任。   

   学校坚持录取报到率与生源质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提高”的招生就业工作方针,广泛建立省内外优质生源基地,连年百分之百完成招生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助推毕业生就业,建立了北京、西安、广州、深圳、宁波、天津、江苏、新疆等就业实习基地窗口,现有136个就业基地。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达到90%以上,600余名优秀毕业生赴新疆、西藏支教就业,积极投身边疆建设,奏响新时代爱国奋斗主旋律。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社会影响持续扩大,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爱尔兰、西班牙、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师生出国(境)学习深造搭建了广阔平台。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办学友好关系。与鄂、豫、陕10所高校共同发起组建了汉江流域大学联盟,与陕南三市地方政府及高校联合成立了陕南发展研究院,积极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被省委教育工委、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联合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被商洛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校园”。  

   当前,学校正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陕西省“五个扎实”要求和“四个一流”实施意见,加快改革发展,奋力追赶超越,为早日建成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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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院系设置
商洛学院专业介绍
商洛学院招生简章
商洛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二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除英语语种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本校。

    第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本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课通过所在省市区统考或联考,按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设点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六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本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本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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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资助政策 

   学校有一套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新生单科奖学金(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联通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 2000元/生·年)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努力拓宽资助渠道,扩大资助面,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资助先进单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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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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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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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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