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招生办公室 710100
- 联系电话:http://zhaosheng.xaufe.edu.cn/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560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1560.jpg)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37人,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25余人。
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二级学科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 3个省级名牌专业。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名,留学生60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建设成效显著。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近年来获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建设省级精品资源课36门(含慕课),省级教学团队9个。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陕西省实践教育平台2个。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近五年学校在全国第一志愿平均录取率97.03%,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超过90%。
学校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找准科研切入点,利用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等9个省部级科研基地、3个省部级科普基地和11个校级科研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成果丰硕,产学研结合不断深化拓展。五年来,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先后有36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学校建有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基地、国家统计局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基地,为全国教育系统和国家统计行业培训了一大批统计业务工作骨干。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韩国延世大学、马来西亚斯特亚大学、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等80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目前,学校全面推进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不断提升。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专业考生提前批次录取,其它专业考生按各省安排的批次进行录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
2. 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编导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 对合并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按各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六章 专业水平复核
第十三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学校对当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美术类专业新生,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水平复核。
加分政策
我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新生入学后大一第二学期可以通过转专业考试的形式申请转专业。详见我校教务处有关政策规定。
其它
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本校原则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奖学金设置
西安财经学院奖助贷学金设置情况
校内奖学金:特等每学年2500元/人(无比例限制),一等每学年1500元/人(2%),二等每学年1000元/人(10%),三等每学年500元/人(15%)。
校内单项奖学金:特等每学年500元/人,一等每学年300元/人,二等每学年200元/人,三等每学年100元/人。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年6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特困每学年2500元/人,普困每学年1500元/人。
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以上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请咨询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9-81556066
困难生资助办法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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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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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法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汉语言文学 广播电视新闻学 广告学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 审计学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
3500元/学年 |
经济学 金融学 保险 税务 投资学 英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日语 |
45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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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7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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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9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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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11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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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
金融管理与实务 会计与审计 会计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计算机信息管理 餐饮管理与服务 |
5500元/学年 |
注:本收费标准为2009年标准,若有变动以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