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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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4390
综合满意度: 3.5
环境满意度: 3.5
生活满意度: 3.4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以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为特色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陕西教育学院,1963年由陕西省西安师范学校(1906年建立)和陕西省教师进修学校(1956年建立)合并成立。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目前全国唯一以“学前师范”命名的本科院校。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的校训和“立身传道,自强不息,大气大度,止于至善”的办学精神,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突出学前教育和教师教育特色与优势,扎实推进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积极构建“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古都西安,现有长安、雁塔2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师资培训楼等;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161万余册,电子图书146万余册。

    学校现有幼儿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培训学院15个教学单位。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培并重,不断壮大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有教职工近1000人,其中专任教师593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62人、博士学位专任教师102人。有陕西省教学名师10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3个,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

    学校坚持以本为本、质量立校。现有普通本科招生专业27个,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1700余名。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丰硕。2021年入选“优师计划”地方专项招生院校,入选陕西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学前教育、体育教育2个专业入选国家“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生物科学、音乐学、数学与应用数学9个专业入选陕西省“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有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部级“一流课程”(五类金课)及其他各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0余门。获批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院系1个、省级虚拟教研室1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2项(特等奖1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36项,陕西省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11项。40名教师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及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重大教学赛事中获奖。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兴校战略,积极服务陕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有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核心价值观培育与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陕西省青少年科学素质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发展研究教育平台“陕西省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研究中心”、陕西省社科联科普基地“陕西学前教育书画艺术展训基地”和“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基地”,设立了陕西区域发展研究院(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生物工程研究院、创新创业研究中心等25个校内科研机构。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10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48项。先后与高陵县、咸阳渭城区、淳化县等县区开展教育战略合作;同陕西云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天路通公司等企业开展产教研合作,共建“葛根深加工研发中心”、“杜仲深加工研发中心”、“柿子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等,开发应用技术成果66项,40余个品种。实现成果转化16项,制定企业标准20余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丹麦VIA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等开展高等教育管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校际合作,鼓励支持师生出国(境)研修、参加国际会议,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

    学校是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和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之一,也是陕西省创业研究和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评估中心等机构均设在我校。多年来,共培训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干部18万余人次,培养本专科学生17 万余人,为陕西省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三秦基础教育教师和校园长的摇篮”。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陕西省平安校园”等称号;2012年出席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2013年学校成为陕西省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培养单位;2014年,学校被陕西省确定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幼儿教育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当前,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教学评建和转型发展为契机,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正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本科师范院校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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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院系设置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专业介绍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招,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尊重考生意愿、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考生档案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投入我校。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有关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第十五条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第十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高低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对于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专业相关限制等情况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1.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志愿成绩同分排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最高分、次高分、最低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余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各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相应专业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中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十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翻译本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参加其所在省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报考其他专业学生无口试、加试成绩要求。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二十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在文化课过省统考分数线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对于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按各省有关政策规定加照顾分录取,并按加照顾分后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从本省招生信息网等查看录取进程和结果。

第二十考生应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二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资格认证规定的体检标准才能报考。

第二十“优师专项计划”

2024年,我校继续在陕西省实施国家级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专项(简称“地方优师专项”)招生。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地方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研分数线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

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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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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