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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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0739
综合满意度: 3.3
环境满意度: 3.7
生活满意度: 2.6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天水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1988年以“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奖励,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办学思路与目标】近年来,学校秉承“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谋发展”的精神,立足自身实际,紧跟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趋势,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工程技术、商务管理、文化体艺等四大类应用型专业群,明确了立足陇东南、服务甘肃省、走向全中国的办学定位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路,确定了建设西部一流、国内知名、师范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提出了利用2年时间从“转型到基本定型”、再经过10年左右的奋斗从“基本定型到高水平”的建设步骤。

【机构设置】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64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单位,23个党政管理机构及群团组织;设有20个校属科研机构,30个院属科研机构;有1个教育部备案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1个省级及地厅级科研机构(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技术创新基地1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1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工程中心1个),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670亩,校舍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37万册,中外文期刊1331种,数据库39种;教学仪器设备值2.41亿元,固定资产10.27亿元。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师资队伍】学校有一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721人),有教授(研究员)109人、副高级职称教师297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78人(含在读)、硕士学位教师690余人,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24人。师资队伍中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扶持计划人选等10余人;有甘肃省领军人才、优秀专家、飞天学者、师德标兵、园丁奖获得者、教学名师、四个一批人才、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人选等90余人。

【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621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4846人,研究生244人,继续教育类学生1024人,留学生3人,预科生98人。已为社会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以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校学生在国内外各类竞赛中屡获奖励,如本科生参加全国数学竞赛甘肃赛区比赛成绩连续6年名列省属高校第一,学校旋鼓舞在全国第十届“群星奖”舞蹈大赛获金奖,女子曲棍球队6次蝉联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女子甲组冠军等.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群,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有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有5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

【科学研究】近年来,学校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21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4项,省(部)级项目316项;先后有500余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获省(部)级奖励107项;出版专著、教材85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10000余篇,其中,在SCI、EI源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CSSCI源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主办的学术刊物《天水师范学院学报》先后多次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陇右文化研究”栏目多次荣获“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称号。

【国际交流】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的道路,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乌克兰等国多所高校签署了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协议。近年来,已选派100余名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学习。自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有来自多个国家的50余名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

(2020年3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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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院系设置
天水师范学院专业介绍
天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天水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内,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历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物理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天津、浙江、山东和海南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依据生源所在省(市)相关文件,按照生源省份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2.中职对口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上述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适用的,则按生源省份录取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专业课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统考 (联考)成绩。 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2.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排序原则和录取规则录取。

3.该专业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 70%,文化课占 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2)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 30%,文化课占 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普通文理专业招生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培养。

5.如上述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适用的,则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2.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在该省招生对应批次的最低控制线。

3.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4.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5.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课成绩和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项目之间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进行横向比较。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

具体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 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对在学校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以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排序),先录取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招生项目对性别有要求的,按计划分性别分项目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各类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录取按照甘肃省招委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学校各专业录取时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五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按大类包含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运动训练专业各项目性别要求及男女生招生数量按《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2023年面向甘肃省投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小学全科计划)、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贫困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按高考成绩占30%,预科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50%,综合考评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确定专业分流排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结合在校预科生实际情况,确定分流专业计划数,学生按专业分流排名依次选择分流专业,具体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天师院发[2021]1号)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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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级、省级资助政策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6.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8.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2022年省政府为民实事)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 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校级资助政策

9.综合奖学金

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可申请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800元不等。

10.单项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术科研、专业技能、文艺比赛、创新创业、文体比赛、考研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和重要影响者,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10000元不等。

11.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上学期间,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突发重大事故,突患重大疾病、变故,家庭突遭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干旱、洪涝等)等原因造成学习生活面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为5003000元不等。

1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除享受各类资助金1000元以上,以及《天水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不得享受补助的学生之外的其他所有学生均可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13.应征入伍学生资助

在校期间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学生可获得学校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14.校内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岗位按月计酬实行月薪制,发放标准为每月200元左右。

15.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可在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表格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

甘肃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编:741000

电话:0938-8367199

网址:https://xsc.t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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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分布在以下区域:校本部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校东区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华英北区宿舍是上下铺;华英南区宿舍是上下铺;医药卫生类专业学生的住宿地址在天水市卫生学校,宿舍为上下铺。

食堂

学校设有清真餐厅,就餐环境舒适卫生。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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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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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收费项目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人·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价格〔2019〕897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2023年拟招的医药卫生类专业和其他校企联合办学专业收费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收费标准待定。

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700—1150元/人·学年。学生宿舍分布在以下区域:校本部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校东区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华英北区宿舍是上下铺;华英南区宿舍是上下铺;医药卫生类专业学生的住宿地址在天水市卫生学校,宿舍为上下铺。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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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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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 电话:
    0931-2973947 275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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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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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邮编:730070
  • 电话:
    0931-510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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