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 联系电话:0999-813739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764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0764.jpg)
伊犁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与工程学院、霍尔果斯商学院、融媒体学院、语言文化教育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现有57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
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教育、体育、法律、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49个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
学校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物理学、化学、学前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音乐学、广播电视学、环境科学、旅游管理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幼儿园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经济法学、幼儿园课程、复变函数、近世代数、心理学、中国画技法、物理化学、经济法学、声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文学概论、外国文学、复变函数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外国文学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现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892人,教职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5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27人,在读博士102人;高级职称346人,中级职称43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教学能手9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选6人,入选自治区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3人,自治区天山雪松计划1人,自治区天池博士6人,万人计划后备人选1人,自治区文化名家1人,伊犁英才1人。2018年以来,共引进“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28人,先后聘任名誉教授6人,特聘教授27人,客座教授55人,外聘教师200余人。学校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2人、客座教授38人、特聘教授1人。学校教师在各类教学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教学竞赛奖多项。
学校在校学生23371人,其中本科生21861人,硕士研究生1510人。占地总面积85.2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29.62万平方米,宿舍18.65万平方米,现有18个单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使用面积25088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69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442台(套)。图书馆总藏书量139.61万册,其中纸本馆藏95.78万册,电子馆藏43.83万册,9个在线数据库。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学校与南京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7所高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书,在应用物理学、英语、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贸易经济、新闻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会计学、化学、应用化学、植物保护、体育教育、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美术学25个专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充分发挥对方双一流高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和师资优势,协同提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教育根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品正学实”的校训,发扬爱国、崇德、勤奋、求实的光荣传统,努力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教师教育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劲,区内先进、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
2.伊犁师范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3.伊犁师范大学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疆外考生获得本省舞蹈学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
5.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达到合格线。
6.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翻译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应试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往届民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3)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
(4)小学教育(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应试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5)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6)舞蹈学、音乐学、美术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折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折合总分=术科考试(校考或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总分×0.4;
(7)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统考)成绩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8.除英语、翻译专业外,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俄语”,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9.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10.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应试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
报考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或往届民语言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11.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12.专升本的录取按照《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奖学金设置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二)奖助学措施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择优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标准为3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为:“品正学实”奖学金4000元/人·年,“尚德弘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二)奖助学措施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择优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标准为3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为:“品正学实”奖学金4000元/人·年,“尚德弘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学校获得社会、团体专项资金,对优秀学生奖励资助:其中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专项奖励资金:标准为3000元/人·年。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以6人间为主,大部分为独立卫浴,部分宿舍因设计、建筑年代问题无独立卫浴,但是单独设置了公共浴室。
食堂
学校有各类大型餐厅9个,菜品种类多,各大菜系、各地特色均有涉及。校内有蜜雪冰城、茶主张、R&B、蜜菓、港饮之港、魔味鸭和各类炸鸡等特色。
学生超市多。
平均伙食标准
一般在1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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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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