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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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公办 南山区
  •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3002号
  • 所在区县:
    南山区
  • 联系电话:
    0755-26061871(校办)/26061857(招生)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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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学校简介

  学校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Nanshan Affiliated Schoo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合作创办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现代化公立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在京外创办的第一所附属学校,现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学校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美丽的深圳湾畔,拥有中学部、小学部两个相对独立的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7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约60%,校园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目前,学校共有107个教学班(其中,小学部52个班,中学部55个班),在校学生4955名,教职工362名(专任教师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共7人次,高级职称教师80余人,全校硕士、博士的比例为56.8%,北师大兼职教授共9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骨干教师66人。其中北师大毕业生48人)。

  学校文化:

  【办学理念:个性化的全面发展】

  【校训:仁爱  砺志  博学  创新】

  【校风:自尊  自信  自强  自学  自理  自律】

  【学风:向学  勤勉  敏思  迅行】

  【教风:笃朴  热诚  求真  奋进】

  【办学特色:文理融通 科创引领】

  【育人目标:做杰出的北师附校人  做杰出的中国人】

  【教学理念:眼中有人  心中有爱  手中有法】

  主要奖项:

  全国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示范学校

  全国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骨干校长教师挂职研修基地

  中国篮协青少年后备人才培训基地

  国家级篮球项目传统学校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广东省一级学校

  广东省绿色学校

  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

  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

  深圳市教育改革示范学校

  深圳市科创特色示范学校

  深圳市首批科研基地学校

  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学校

  北师大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云教育研究共同体秘书处

  北师大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中学生物教育研究共同体秘书处

  北师大核心素养课题核心实验校

  北师大教师教育实验基地

  北师大京师优课在线教育基地学校

  北师大教育集团“科技育人”先进工作单位

  中国好教师公益行动计划基地校

  中国STEM教育2029行动计划首批种子学校

  中国教育学会科创联盟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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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收费标准

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件),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学杂费

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杂费、书杂费(初中)  1131元/生/学期(高中)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件),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据文件中深圳市中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普通高中普通生书杂费省一级学校1131元/生/学期。

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提供住宿(初中)  450元/生/学期(高中)

收费依据:  【初中】: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高中】:《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1】49号文件,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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