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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要求详解 需符合这些条件
2021-03-08 20:19【我要纠错】

【导语】:深圳学位申请材料其实不多,来来回回就那么几项,但是具体到各项材料要求,就复杂起来了。关键是,如果不符合政策要求,材料准备好了也是白搭,过不了审的。

  日前,黑喵整理了深圳各区学位申请材料清单。根据反馈,大家疑惑最多的还是在材料具体要求方面。

  下面黑喵整理了,各区入学材料详细说明,供参考。

  (文章较长,请耐心阅读)

  罗湖区入学材料详解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拥有≥51%的产权。

  3.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应当为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至2021年4月30日满一年。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

  疫情期间租赁合同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0.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

  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11.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福田区入学材料详解

  1、租房入学材料: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2、无房证明:

  需进行无房证明加分的,在网上预报名时勾选相关选项即可,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福田区教育局会自行调取、核实相关信息,只要你整个家庭在深圳都无房,一般都能通过审核)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无房】,可以在线查询及打印。)

  3、特殊住房需提交材料: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单位宿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无房】,可以在线查询及打印。)

  ★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4、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

  2021年9月1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调剂学位。

  5、中央驻港人员或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如何提供社保证明:

  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证明。

  6、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南山区入学材料详解

  打印《南山区2021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21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一)住房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1.未入伙的住房:

  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1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2.已入伙的住房:

  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3.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

  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厂房、写字楼、酒店、商铺、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申请学位。

  5.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6.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7.根据《南山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对于出证日期的要求,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后。

  

  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

  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8.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9个月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9.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

  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

  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0.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1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一次,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学位。

  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学位,则该房屋当年只能用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一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

  锁定期内的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房屋锁定情况查询:(学位是否占用)

  (二)计划生育材料

  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龙岗区入学材料详解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办理租赁凭证和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同时,还需满足办理时间要求:

  1.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2.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注意:

  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同地址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同时,还需满足时间要求:

  1.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2.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注意:

  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龙岗区2020年发布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原件,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家长到校提交,并扫描上传存档。在学校通知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宝安区入学材料详解

  一、属于自购商品房的

  提供宝安区原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或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已购房但证件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且所占份额须≥51%。

  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

  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儿童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来体现。

  二、属于租房的

  提供学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计算时间自租赁凭证右下角显示的盖章备案时间起(非深户学生不按租房时间积分)。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租赁】,可以获取租赁办理指南。)

  租赁时间要求:

  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申请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含),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2021年特殊,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好就行)

  三、属于祖屋、安居房、集体宿舍、自建房等特殊住房类型的

  根据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持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开证明时间:

  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社保清单等有关证明须于招生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出具。

  (一)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

  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祖屋的入住时间不能早于儿童父母的出生时间)。

  

  (二)属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三)属于企业人才住房的:

  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四)属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五)属于军产房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六)属于集资房的:

  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七)属于自建房的:

  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八)属于集体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材料;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关于资料时限

  1.住房材料时间要求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时限:

  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社保满一年

  自2019年起,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必须提供孩子身份证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图源:酷吧图库)

  龙华区入学材料详解

  1.“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

  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房屋租赁信息》:

  需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信息》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

  (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居住信息登记: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自购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暂不受限,但有关购房手续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办好

  2. “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3.“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

  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4.住在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小产权房等)的

  原住居民的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有效房产证明及《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安居型住房:现行的安居型住房分为两类——公共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

  公共租赁房提供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的租赁合同;

  安居型商品房类别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如属企业型人才房的,还需要提供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小合同,所属企业需将住户信息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集资房: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自建房: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小产权房:提供购买合同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集体宿舍:

  (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

  其它特殊类房,提供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私人或企业间签定的合同无效);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上述4项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集体宿舍用途必须是商住两用或住宅,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不用能来申请学位。

  5. 关于自购商品房的说明

  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

  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提供的社保要求

  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深圳市社保卡及参保证明,需正常缴纳,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8.中央驻港人员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

  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9.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无法提供深圳社保怎么办

  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证明。

  盐田区入学材料详解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手续需在2021年4月1日前完成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5)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⑴租期要求见下文,全区不认可合租房;

  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的:(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

  ★ 非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可放宽到2020年8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8月1日前

  ★ 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

  (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3)租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以2021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市教育局最新要求办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前到盐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⑴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⑵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⑶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⑷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五)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

  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坪山区入学材料详解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2.属于租房类别的: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20年5月30日(含当日)前。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不能以《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

  (3)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2021年起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家长只需将所居住房屋编码、地址相关信息填写到报名平台,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5)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

  3.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1年3个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

  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集体宿舍提供租赁信息(蓝本)资料,不计算积分。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1年3个月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

  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待公布)。

  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无房】,有具体指引。)

  (三)社保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0年4月30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 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加分材料的提供方法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并核对家庭计生信息。具体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要求,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计生】,可以获取计生登记指南。)

  光明区入学材料详解

  ★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②租房:

  ★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租赁】,可以获取租赁办理指南。)

  ★ 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③祖屋:

  提供社区证明。

  ④集资房:

  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⑤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⑥集体宿舍:

  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非深户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规定时间到光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大鹏新区入学材料详解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

  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51%。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

  非深户儿童租期原则上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

  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3.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并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非深户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一致

  深户适龄儿童家长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

  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9月30日(含)之后

  4.公共租赁房:

  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人才住房:

  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6.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

  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7.军产房、统建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该宿舍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3)属于统建楼、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5)属于商务公寓类别的,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二)社保

  1.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2.港澳籍儿童参照非深户籍儿童执行。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

  ①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备注: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需到母亲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生信息审核和核验。

  2.如果母亲为非深户籍的,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3.母亲年龄已经超过49岁的,也可凭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办事处的计生部门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4.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

  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计生】,可以获取计生登记指南。)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

  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备注:

  本文根据已公布政策整理,后续如有变动,则以2021年完整招生政策为准。

  延伸阅读: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深圳各区小一初一录取分数线汇总(2021年学位申请参考)

  2021年深圳各区学位申请住房材料实际居住要求全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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