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2022学年的宝安区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是在2021年秋季学期进行申请,宝安区因为人多实施分批申请,具体申请时间、条件、方式、材料、补贴标准等详见正文。
宝安区已经启动了2021年幼儿园补贴申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宝安区的补贴申请是分批进行的。
如果你孩子幼儿园还没开始,那也不用慌,留意幼儿园通知即可。
一、申请时间
由于宝安区申请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人数较多,为了申报系统的稳定性,本学年成长补贴采用网上分批次申请方式,以学区来开展,申请网上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09:00至11月5日18:00。
也就是说,不同学区的幼儿园孩子申请补贴时间不一,具体请留意幼儿园通知。
二、补贴对象
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对象为在宝安区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3-6岁在园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在园儿童。
申请健康成长补贴的在园儿童需提供如下信息:
1.深圳户籍在园儿童:儿童本人身份信息(18位身份证号码),台湾籍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
2.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在园儿童):
(1)在园儿童本人及监护人身份信息(18位身份证号码);
(2)监护人提供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电子信息。
三、申请方式
在园儿童家长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填报在园儿童相关信息:
(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
填报提示:
申请补贴前,家长需为在园儿童进行实名注册。
人脸识别时如孩子无法识别,可用家长的账号进行申报,但要注意的是申请表单上一定要填孩子的信息,否则后台将无法识别是哪个幼儿。
秒批不通过的,家长需在申报时间结束前提交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到所在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哪些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各类在园儿童上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
(1)监护人为在园儿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
(2)如在网上申报核验不通过,请于申报时间结束前带上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园儿童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其中之一(验原件、交复印件)到所在幼儿园,以便核验在园儿童与监护人关系。
2.台湾籍儿童
(1)监护人为在园儿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
(2)同时在申报期间向所在幼儿园提交在园儿童的通行证或台胞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港澳籍儿童
(1)监护人为在园儿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
(2)在申报时间结束前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A.在园儿童的通行证;
B.在园儿童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其中之一;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的,需提交身份证;父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五、经费发放与使用
(一)补贴经费每学年拨付一次,在春季学期(第二学期)向幼儿园拨付。
(二)对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按照每生每学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名儿童每学年享受一次补贴,在园期间最多可享受3年补贴。
补贴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拨付,由幼儿园发放。
享受补贴的儿童体检费用可按照先收后退的方式返还家长,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调整全市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深教〔2015〕620号)(附件3)执行。
(三)补贴经费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
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二是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六、其他要求
各园要严肃认真对待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妥善处理转园、退园儿童应获得的补贴。
幼儿园收到补贴经费后,应及时发放,不得以转学、休学、在园时间不足等名义拒发或少发,如发现不在本园就读的幼儿申请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将取消全园的补贴发放,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幼儿园3年(含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补贴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虚报、截留、挤占和挪用,违者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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