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深圳城事 > 深圳民生 > 深圳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深圳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2025-10-10 08:44【我要纠错】

【导语】:围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相关单位申报扶持计划。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及“20+8”产业集群相关领域政策,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发布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

  2.《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办发〔2024〕1号)

  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发改规〔2023〕13号)

  4.《深圳市关于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5〕9号)

  5.《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5〕3号)

  6.《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2〕10号)

  7.《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2〕10号)

  8.《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2〕10号)

  9.《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4〕3号)

  10.《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4〕4号)

  11.《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2023〕82号)

  二、支持类别和重点领域

  围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相关单位申报扶持计划。其中,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开展集成电路设计流片、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国家项目配套等扶持计划;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公共服务平台、临床试验、注册许可认证、产品出海、产业化、高端论坛展会等扶持计划;高端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医工融合”攻关、公共服务平台、临床试验、注册许可认证、产业化、高端论坛展会等扶持计划;大健康领域,重点开展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新能源领域,重点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扶持计划;安全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扶持计划。各类别重点支持方向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从事本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活动,符合相关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

  (三)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除集成电路设计流片、国产EDA工具推广应用、高端芯片产品突破、核心设备及配套零部件突破、关键制造封装材料突破、化合物半导体技术水平提升、尖端前沿技术突破中的重大项目、创新能力建设、国家项目配套,以及注册许可认证、临床试验、展会论坛活动扶持计划类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5年4月30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五)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六)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等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七)项目的财务核算和实施地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仅需提供国家项目申报材料以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的立项文件(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二)其他类扶持计划项目需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具体要求参照各产业集群申报指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18:00。

  六、申报路径

  项目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03,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七、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现场核查—征求各部门意见—公示—下达扶持计划—下达项目批复或签订项目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项目建设单位须自主申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报。若发现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项。

  (二)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项目单位责任。

  (三)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要求,对单台(套)使用专项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置建设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项目单位应在采购前开展仪器设备购置评议,在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对外开展服务,并按要求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年度考核,具体可参考https://www.irshare.cn/Sz_yqmh/(咨询电话:0755-86527902)。

  (四)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简洁。按照申报指南发布的支持方向,市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或提升)项目”。产业化项目可命名为“XXXX产业化项目”,其他类型项目参照此命名规则。

  (五)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六)所有新建在建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要求填报月报、季报信息,在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

  九、咨询电话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0755-88127312

  生物医药:0755-88121107

  高端医疗器械:0755-88125787

  大健康:0755-88127971

  新能源:0755-88120340

  安全节能环保:0755-88128225

  附件下载

  附件1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docx

  附件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领域).docx

  附件3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新能源领域).docx

  附件4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安全节能环保领域).docx

手机访问 深圳本地宝首页

  • 2025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布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现将深圳市新国都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等3780家2025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复核通过的深圳市时代速信科技有限公司等5138家2022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有效期三年(2025年

  • 深圳2025年电商平台营收增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4日18:00)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

  • 深圳2025年文体娱乐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发布

    本年度将开展2类扶持计划,具体包括:纳统升规、文化娱乐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或体育企业营收增速奖励)。请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指引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将于本年度完成,资金拨付时间预计为2026年。

  • 2025年深圳市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深圳市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征求意见和集体决策等程序,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工

  • 2025年度深圳市总部企业复核申报指南发布

    2023年之前认定且经过2024年度复核后仍在库,以及2024年新认定(即以2023年经营数据认定)的总部企业,应申请总部企业复核,连续两年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调整出总部企业名录。

  • 深圳市技能成果交流展示 基地名单(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搭建集高技能人才交流研讨、技能成果转化展示、技术技改对接合作为一体的开放平台,现将深圳市第一批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名单予以

  • 深圳市2025年第三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现将深圳市2025年第三批3373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

  • 2024年度前海合作区人工智能集聚区办公用房(产业载体)认定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为在前海合作区前湾、桂湾、妈湾、宝中及大铲湾片区范围内且符合《集聚补贴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办公楼宇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

  • 2025年度深圳市运输结构调整资助申报指南发布

    请各企业根据《2025年度深圳市运输结构调整资助申报指南》要求,在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10日17:30时期间进行项目申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 深圳市2025年第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深圳市2025年第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

  • 深圳2025年质量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安排

    项目申报包括网络填报、提交书面材料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 2025第十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8月1日开始申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拟开展第十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月30日(第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