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21年4月19日起,深圳坪山区2021年春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开始申报。
一、申报时间
第一次申报 :4月19日9:00——4月25日18:00
第二次申报 :5月6日9:00——5月8日18:00
说明:第二次申报仅限对第一次申报审核结果有异议及错过第一次申报时间的学生,第一次申报已通过的学生无需再申报。
二、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方式及步骤
第一步
打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登录。已注册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学生,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即可;未注册过的学生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再登录。为正确获取学生在校基本信息,注册时输入的学生姓名及证件号码必须与学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证件号码含字母的,请输入大写字母)。
第二步
登录完成后,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切换】,切换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区教育局,点击【行政给付】栏目中“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完成“条件自检”及“表单提交”。
注意事项:
1.请家长仔细阅读图片中红色字体部分;
2.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暂存】按钮及时保存;
3.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再点击【暂存】按钮;
4.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复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材料上传并提交。
1.针对老生(仅指上一学期已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2.针对2021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入读坪山区民办学校的学生,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除上述两类学生外,其他学生需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
以上所有步骤完成后,请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信息将不能修改,也无法撤回修改资料,因此请广大家长务必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
四、审核结果查询
点击【提交】后,系统后台将自动比对,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知审核结果:
1、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请家长注意查收手机短信。秒批通过的家长将收到如下信息内容:秒批通过,业务申请已办结。需转人工审核的家长将收到如下信息内容:业务已提交,该笔业务将自动转人工受理。
2、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结果。点击【个人中心】--【我的事务】,或者点击【我要查询】--【查进度】中查看审核进度与结果。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第二次申报时间内重新申报。
常见问题
1.账号密码忘记该怎么办?
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账号密码】--点击右下角【找回密码/账户】,根据您的自身情况选择是要找回账户还是密码,“找回方式”选择【手机/邮箱验证】,按系统提示步骤找回。
2.现有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已经无法使用,怎样更换手机号码?
如果找回账户/密码时,发现手机号码无法使用,请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根据智能语音提示,依次按9-2,接通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人工客服后,告知工作人员,把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修改,修改后可重新找回账户/密码。
学位补贴咨询电话
如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各学校学位补贴负责人或班主任获取帮助,学位补贴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详见下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民办】可获得深圳各区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入口和补贴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