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江西、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一些地方也确定上涨并在酝酿上涨方案。
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江西、黑龙江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江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黑龙江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
此外,陕西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还有一些地区也会上调
除了上述地区外,还有一些地区明确表示今年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省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天津市人社局称,已启动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工作。
成都近日发布《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将调整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2021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暂未公布。以下为202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深圳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