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洲小学、景龙小学、福田中学、红岭中学高中部、红岭中学石厦校区、红岭中学园岭校区、福田区机关第二幼儿园等七所学校因改扩建涉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这七所学校将会如何变更呢?
近日,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变更新洲小学、景龙小学、福田中学、红岭中学高中部、红岭中学石厦校区、红岭中学园岭校区、福田区机关第二幼儿园等七所学校因改扩建涉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通告。
主要变更内容:
(一)新洲小学
位于沙头街道新洲九街与新洲路交汇处,原用地红线号:92-115,用地面积9693.4平方米。现已重新划定《建设用地方案图》(方案号:2018-302-0001),用地面积10633.39平方米。
该项目整体拆除重建后,办学规模不小于36班,总规定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二)景龙小学
位于莲花街道景田东路35号,宗地号为B202-0030,面积为10537.8平方米。现已重新划定《建设用地方案图》(方案号:2018-302-0002),用地面积9174平方米。
该项目整体拆除重建后,办学规模不小于36班,总规定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三)福田中学
位于福田街道深南大道与福田路交汇处,宗地号B122-0057,用地面积41521.6平方米。
该项目整体拆除重建后,办学规模不小于60班,总规定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四)红岭中学高中部
位于梅林街道莲塘尾片区安托山九路3号,宗地号B401-0050,用地面积99078平方米。
拟对原有运动场进行改造,并对风雨球场进行拆除升级改造,改扩建后,办学规模不小于90班,总规定建筑面积127500平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五)红岭中学石厦校区
位于福保街道石厦二街与石厦三街交汇处,宗地号B113-0040,用地面积22041平方米。
拟拆除原有运动场及体育馆,改扩建后办学规模不小于36班,总规定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六)红岭中学园岭校区
位于园岭街道红岭路与园岭八路交汇处,宗地号B217-0031,用地面积30020平方米。
拟分期拆除重建校园,拆除重建后办学规模不小于60班,总规定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等)。
(七)福田区机关第二幼儿园
位于福田街道保福一路与保华一路交汇处福华新村小区内,宗地号B119-0031,用地面积3938.7平方米。
该项目整体拆除重建后,办学规模为15班,总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5100平方米(含幼儿教学及辅助用房等)。
以上学校中除幼儿园外,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四层以上,中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五层以上,其他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至50米以下。
为科学提升建筑设计品质,促进校园与周边社区互动,共享城市公共空间资源,以上学校建筑覆盖率、建筑退红线以及停车位等指标在满足安全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下,经“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8+1建筑联展专家评审认定后,可在《深标》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放宽,具体指标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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