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所坚定不移推进“六类场所”、“十项必查”工作
“一场火灾,一家四口,一场虚惊啊!”一早上班同事们议论一起火灾,宣传组的同志一听来了兴趣,对这起火灾作了深入了解。1月14日3时16分,龙岗一楼五金店电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平方米,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是电器线路故障导致。该五金店内大量塑胶制品燃烧后产生的浓烟不仅熏黑了四周的墙壁,还窜到楼上单位把窗户、电器设备也燎了一遍。
先前,这间五金店的店铺属于违规“二合一”场所,面积约40平方米,店铺前面区域是经营场所,搭货架、摆放五金制品,后边的区域设置生活场所,床铺、炉灶等用品一应俱全,一家四口(夫妻二人带着三岁、八岁的娃)的营生和起居都在铺子里了。这类场所最让社区民警挂心,店主消防安全意识差,经济利益又看得重,种种原因,违规住人问题容易回潮。为了核实辖区“三小”场所的整治情况,1月9日,按照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所所领导的部署,民警和房东再次登门查看佳佳五金店核实床、炉灶等物品是否清理,违规住人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店老板告诉民警说已经按要求搬走了,在附近租了一间房,现在一家人都住在那边。社区民警检查结果确如店主所说的那样才放心离开,临走前民警让经营者还签订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以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当时,这家店还算比较配合的,但我始终担心回潮,所以才想再次登门核查,不想,刚过五天,这家五金店就突然着火,而且是凌晨三点多,正是人熟睡的时候,如果这一家四人还住在里面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民警回忆时仍心有余悸。目前,这家五金店老板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十日拘留。
“进入冬季火灾防控工作以来,特别是汕尾12.9火灾后,在消防大队领导下,按照‘六类场所’、‘十项必查’的要求,我们所主动联合街道安监办、社区工作站,组织网格员、安全员、巡防员针对“三小”场所、群租房、在建工地等单位进行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有的检查对象配合执法工作。也有的不配合,甚至会含沙射影漫骂民警,我们的态度是‘宁听骂声也不听哭声’,穷尽法律手段,坚决干掉‘三合一’、 ‘二合一’场所!”。陈辉副所长谈起这起火灾时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