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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三不赔”损失何处补
http://sz.bendibao.com/news/ 本地宝资讯 2008年3月12日 来源:南都报  网友评论
  漫画/邝飚
  漫画/邝飚

  快递业迅速发展方便了百姓生活,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也使很多寄件人不胜其烦。据不完全统计,市消委会2007年接到邮政和交通运输投诉共165宗,比去年增长35.25%,快递业服务质量是投诉热点之一。记者在“3·15”即将来临之际调查发现,快递公司理赔方面的投诉尤其多。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快递业霸王条款中最突出的“三不赔”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案例:不设保险赔偿金寥寥

  据记者调查,很多快递公司规定,如果快件在寄送过程中遗失或损坏,快递公司只按寄送物件运费的3-6倍赔偿,即便是超万元的物品,得到的赔偿可能只是几十元。

  今年2月28日,深圳市旭科广告材料制造厂的丁先生,通过深圳某速运公司寄送一份价值近5万元的XAAR126喷绘机打印头到广州,但投递员不慎遗失物件。丁先生要求按物件实际价值赔偿,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能按内部规定赔偿寄送物运费的3-6倍。由于运费只有12元,赔偿金不到百元。

  “这分明是霸王条款”,旭科厂部门负责人丛先生3月11日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应该对物件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再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他们公司规定,如果物件价值超过5000元将不受理,但我提醒了他们的业务员,所寄件是过万元的,要他们一定小心。”

  “按物件的价值赔偿5万元是不可能的”,该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金先生向记者表示,公司没有开办寄件的相关保险业务,寄件如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损坏,客户一般只能得到其寄件运费3-6倍的赔偿金,“事情有商量的余地,我们还在与客户协商具体的赔偿数额”。“快件丢失损坏,在我们公司一个分部每天都至少有十件,整个深圳地区的一年都有上万件了”,该公司深圳地区一工作人员透露,这种情况在快递业很普通,相关的理赔也一直是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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