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可参与当月竞价!
深圳车牌竞价申请时间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竞价流程
一、竞价标的
竞价标的是指深圳联交所受委托组织竞价的每期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竞价指引》第四条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报价低于保留价的,其报价无效。
四、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账户及时间
已办理申请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须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xqctk.jtys.sz.gov.cn),点击“竞价平台”按钮进入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获取与竞买人相对应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选择缴款银行及是否延期退还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延期退保”)。若竞买人选择延期退保的,未竞得指标时,所缴竞价保证金将自动作为下期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按照每个申请编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标准,向竞买人保证金专用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并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可由他人代为缴付。
已选择延期退保且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当期继续申请以竞价方式获得增量指标的,仅需资格激活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当期增量指标竞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竞买人或代缴人须选择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建议不要跨行转账,如果未按要求缴付竞价保证金,可能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须在银行转账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或代缴人应确保转账时准确无误填写账户信息。若因竞买人或代缴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2、竞买人或代缴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3、竞买人或代缴人缴付竞价保证金所需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由竞买人或代缴人自行承担。
4、若保证金缴付有误,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
(四)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
已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后,登录竞价平台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并相应作出以下处理:
1、经查询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成功的,竞买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合格后,登录竞价平台进行资格激活,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
2、经查询显示竞价保证金未缴付的,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竞买人可在当期保证金截止日前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若竞买人未及时重新缴付当期竞价保证金,将失去当期竞价资格。
(五)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对于竞价保证金已缴付成功但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已选择延期退保的除外),深圳联交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对于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核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已选择延期退保的除外),深圳联交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4、对于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个人买受人及非延期退保的单位买受人已按照《竞价指引》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深圳联交所于成交价款缴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延期退保的单位买受人已按照《竞价指引》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于成交价款缴清截止日的次日起登录竞价平台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3)买受人未按照《竞价指引》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还。深圳联交所按照有关规定将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上交财政指定账户。
5、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保证金退出保证金结算账户前一日止。
6、竞买人或代缴人已缴付的竞价保证本金及利息,退回原汇出账户。
7、竞买人或代缴人若未收到应当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的,请致电服务热线0755-86660555。
8、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竞买人原划款账户所需的手续费用无需竞买人承担。
(六)竞价保证金的延期退还
1、已选择延期退保的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照本《竞价指引》第四条第(五)款第4项的方式处理。
2、已选择延期退保的竞买人未被确认为买受人,如需退保,由竞买人自行登录竞价平台办理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手续。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
(一)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从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日当天上午9:00起至下午15:00止,连续竞价6个小时。
(二)竞价方式及成交价格确定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安排统一场所。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平台进行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可以报价1次,并可对其报价修正2次,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且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期平均成交价的两倍。
竞价平台在竞价日当天上午11:00和下午13:00分别公布当前平均价格(当前平均价格指:上述时点前的有效报价,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去掉最高10%和最低10%的竞买人及其对应有效报价后,以剩余80%竞买人及其对应有效报价总额计算出平均价格,计算数据按四舍五入取整。)竞买人应对其报价自行评估风险及承担责任。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在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深圳联交所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平台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六、竞价程序
(一)申请
竞买人于当月8日之前向指标管理机构申请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缴付竞价保证金
已办理申请手续的竞买人,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竞价平台,获取保证金专用账户,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竞价资格激活及网上报价
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申请编码登录竞价平台查看成交结果。
(四)缴付成交价款
1、买受人自竞价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 通过竞价平台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凭《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在竞价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财政局指定的8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在深圳地区任一营业网点的柜台,或者按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中缴费说明的要求,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深圳市财政指定账户,不支持自行通过转账方式缴费。缴款成功后如需查询已缴信息或获取电子票据,可进入深圳财政公众号查询、下载;还可通过深圳市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
(https://public.szfb.sz.gov.cn/billcheck/html/index.html#/payment_code)输入缴款通知书号查验或下载电子票据。
2、如买受人未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规定的方式缴付成交价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的,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4、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取得增量指标后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经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五)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已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https://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其指定的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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