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累加计算。每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会清零重新计算,不会累计到第二个记分周期。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1个记分周期内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其记分分值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6、常见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记分的?
答: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常见的情形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记1分;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接听、拨打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的记2分;违反交通信号灯的通行,超速未达到50%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记6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如果“新手”驾驶员在前2个记分周期,每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以上违法的,记分很可能达到9分,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驾驶员理论考试。
7、驾驶理论考试内容包括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8、驾驶技能考试
其中考试内容为: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基本考试项目为: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