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运载行李(包括包裹)条款,适用於罗湖车站至尖东车站之九广东铁,以及马鞍山铁路。除文意另有所指,否则九广铁路公司条例或九广铁路公司附例内所定义的用词,如用於本文将会有相同的定义。
行李的检查
甲. 所有被携带到九广铁路处所之行李均会受本公司之职员或经本公司授权之人士以目视检查及量度。
乙. 所有在铁路处所乘搭列车的乘客如携带行李,均受制於但不损害九广铁路公司附例及由九广铁路公司所发出的车票发出及使用条件及此条款。
丙. 基於安全理由,该乘客必须在铁路处所内(包括已付车费区域或在任何列车上),在职员或获授权人的要求下随时出示该等行李予其作出检查。如任何乘客未能或拒绝根据上述之规定出示该等行李以供检查的话,职员或获授权人可亲自或在其指示下将该乘客及/或该等行李,在不损害九广铁路公司的权利的情况下,从铁路处所移走。九广铁路公司就移走或处理或就尝试移走或处理该乘客及/或该等行李而引致(不论如何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或支出(不论任何损失或损害但包括相应而生和非金钱上的损失),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丁. 如任何行李是没有标籤的或装载於行李内的任何物品(无论是固体状或液体状)是没有标籤的,及其性质是不能被建立或确定的,该乘客须出示充分的证据证明(a)该没有标籤的行李或物品(i)本身是没有危险性的及(ii)是不会对铁路的运作或其他人构成任何之危险的及(b)其是有权在铁路处所内携带该等行李或物品。如任何乘客未能或拒绝根据上述之规定出示该些证据的话,职员或获授权人可亲自或在其指示下将该乘客及/或该等行李,在不损害九广铁路公司的权利的情况下,从铁路处所移走。九广铁路公司就移走或处理或就尝试移走或处理该乘客及/或该等行李而引致(不论如何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或支出(不论任何损失或损害但包括相应而生和非金钱上的损失),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於付款区内或列车上每位乘客只可携带一件行李乘车(无论是手提或载於手推车、独轮或多轮推车或拖车或类似的运输工具上)。但必须符合以下条款及本文之规定:-
甲. 若行李的长、阔、高总和不超逾170厘米,及行李的任何一面的长度不超逾130厘米及该行李之重量不超过30公斤,则该乘客可亲身携带该行李乘车而不用额外付费﹔
乙. 若行李的长、阔、高总和超逾170厘米但不超逾190厘米,及行李的任何一面的长度不超逾130厘米及该行李之重量不超过30公斤,则该乘客须為该行李购买一张行李票才能亲身携带该行李乘车﹔
丙. 若行李的长、阔、高总和超逾190厘米,或行李的任何一面的长度超逾130厘米或该行李之重量超过30公斤,则该乘客不能亲自携带该行李。如有託运服务提供的话,可交到本公司指定的行李承运商託运该行李,但须支付指定的託运费﹔
丁. 為施行本文,特别是為了量度方面的目的而言,乘客可将数件体积较小之行李组合為一件较大型的行李。当该件已组合之大型行李(由数件小型行李组合)经由本公司检查及量度后,乘客不得重新包装或组合。否则,该重新包装或组合之行李将為施行本文而被重新检查及重新量度﹔及
戊. 為施行本文,最长的尺寸将会被採用。所有尺寸一经本公司之职员或经本公司授权之人士採用后就本条款的目的而言,均為最终和有约束力的,且毋须就其决定引致的任何损失及损害(包括相应而生和非金钱上的损失但不论损失或损害為何和如何引致)承担任何性质的法律责任。
儘管上述的条款的规定,本公司保留绝对酌情决定权容许或不容许任何乘客於铁路携带任何行李。
行李票可从售票处、补票处或本公司指定的承运商,根据以下行李票收费表购买:-
行李票收费表:
行李票票价
繁忙时间(星期一至六早上由头班车开行时至九时,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每件行李 港币40元
非繁忙时间(其他时间) 每件行李 港币20元
行李票之有效时间為90分鐘,自购票时间起计。於90分鐘届满后,若该行李仍在付款区范围内,乘客须购买另一张行李票。
就某一件行李而购买的行李票均不得使用於其他的行李。
任何人士不得移去、更改、干预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任何由本公司或经本公司授权使用,用以识别某行李已经过检查及量度或某行李已购买行李票的标籤、保安胶带或其他工具或方法。
除由本公司或经本公司授权发布的告示有所规定外,任何人士不得於铁路处所带过、传过或驶过任何手推车、独轮或多轮推车或拖车或类似的运输工具。现时获准使用的手推车的尺寸不得超逾下列规定:
长、阔、高不得超过 : 100厘米x 45厘米 x 45厘米
伸展后(如适用):100厘米 x 45厘米 x 45厘米
伸展前(如适用):98厘米x 40厘米x 18厘米
任何人士如不遵守本文或本公司任何职员或经本公司授权之人士有关这方面的指示,均可能受到检控及/或被驱逐出铁路处所。一经定罪最高刑罚為罚款港币5,000元及监禁6个月。
任何额外的行李或超逾尺寸或重量的行李或超逾尺寸的手推车、独轮或多轮推车或拖车或类似的运输工具(包括单车),如有託运服务提供的话,可交到本公司指定的行李承运商办理託运。託运服务只提供予过境旅客,并只在红磡、上水或罗湖车站办理。
託运服务收费如下: 红磡<->罗湖 上水<->罗湖
i 行李(包裹)重量不超逾30公斤 每件港币41元 每件港币35元
ii 行李(包裹)重量超逾30公斤但不超逾40公斤 每件港币54元 每件港币48元
iii 行李(包裹) 重量超逾40公斤但不超逾80公斤(如雪柜、洗衣机、电视机、大型音响设备、单车等) 每件港币108元 每件港币102元
如任何行李:-
甲. 重量超逾80公斤;
乙. 体积超逾1.084立方米;
丙. 长、阔、高超逾145厘米x110厘米x 68厘米;或
丁. 任何一面的长度超逾200厘米
均不会被接受託运。
儘管上述的条款的规定,如本公司任何职员或经本公司授权之人士的意见认為任何行李或包裹可能会对列车之运作或乘客之安全產生不良影响,该行李或包裹将不会被接受託运。
託运行李或包裹如有损毁或遗失,最高赔偿额為每件港币450元。
由九广铁路公司根据九广铁路公司条例及九广铁路公司附例发出
(本文亦是九广铁路公司根据九广铁路公司附例第75条所发布之告示)
运输部 - 东铁客运处
2006年12月1日